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2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東海大學日文系賴姓女學生,3年前在5名男同學慫恿下喝下三分之二瓶高粱酒后猝死。男同學被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法官查出男生在賴女飲酒后一路護送她回宿舍,又打電話詢問身體狀況,已盡保護義務(wù),昨(11)日判決5人無罪。
法院查出,2008年底,東海大學陳姓學生等人與賴女相約在宿舍前見面,賴女淺嘗一口高粱酒后說酒味平淡,男同學即起哄若能喝光整瓶可得賞金600元新臺幣。
賴女抓起酒瓶一口氣喝了三分之二瓶,不料臉色突然發(fā)白、站立不穩(wěn),陳姓學生等人依約交付600元,并以男生無法進入女生宿舍為由,讓她獨自返回宿舍,賴女后來在書桌上趴睡猝死。
法官勘驗宿舍監(jiān)視錄像,查出賴女喝酒后,由男同學護送返回宿舍,她左手持酒瓶獨自走入電梯,步履尚稱平穩(wěn)。
法官認為男同學已善盡保護義務(wù),男同學隔天還打電話詢問賴女身體狀況,屬合情合理;對于賴女猝死,法官認為男同學無防止意外發(fā)生的義務(wù),因此判決無罪。(中國臺灣網(wǎng) 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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