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林姓男子今年5月間搭機前來上海時,謊稱自己行李上有“炸彈”,今日被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刑4個月。
據(jù)報道,68歲的臺灣林姓男子今年5月1日搭乘臺灣中華航空公司班機,從桃園機場前往上海,林姓男子在飛機起飛后,向梁姓空服員稱“我行李中有炸藥”。
梁姓空服員在飛機起飛50分鐘后,為求慎重,告知洪姓資深空服員與趙姓座艙長后,隨后通報機長。機長經(jīng)過與上海浦東機場塔臺聯(lián)系后,飛機轉(zhuǎn)降杭州機場,所有旅客與行李重新安檢,整個航班行程延誤6個小時。
承審的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指出,林姓男子在開庭時表示整起事件只是單純“開玩笑”,但法官認為他在飛機上散播危害飛機航行安全的不實消息,對飛機航行作業(yè)有嚴重影響,但在考量被告的犯后態(tài)度良好,依違反臺灣民用航空相關(guān)規(guī)定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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