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衛(wèi)視11月23日《解碼陳文茜》播出“陳致中召妓有專用手機 專門接色情短信”,以下為文字實錄:
邱毅技術性告陳致中
檢察官介入調查認定陳致中召妓
陳文茜:謝謝您收看今天的《解碼陳文茜》,在上個禮拜臺灣高雄地檢署因為邱毅以技術性的方法控告陳致中。這個官司在上個禮拜正式的、明白的宣判,宣判的時刻是邱毅敗訴,但是我剛才特別提到了技術性。什么技術性呢?因為陳致中本來被《壹周刊》披露他召妓的事情,他不敢告刑事,只敢告民事。
民事的意義就是各說各話,刑事就是檢察官可以介入調查,于是邱毅就以萬夫莫敵的勇氣就技術性的告發(fā)了陳致中。他告發(fā)的方法是告發(fā)刑事訴訟,于是檢察官就有權利可以調查這件事情,檢察官在上個禮拜以罕見的新聞稿和最后的起訴書里頭明白的寫陳致中就是召妓男,陳致中召妓就是事實。
我們今天為大家第一段先制作相關的題目,首先我們先來看檢察官最后的起訴書頁數(shù)其實非常的多,總共有70多頁,里頭他為什么可以一口咬定陳致中是召妓男。這個起訴書里頭非常好看,我今天在現(xiàn)場為大家先好好的導讀。我們來看一下,高雄地檢署它是根據(jù)9月10日調取最近6個月來的通聯(lián)記錄,它發(fā)現(xiàn)陳致中從今年的3月12日到7月14日,絕大部分都是使用兩只手機,而其中有一只手機就是經(jīng)常召妓的手機。
我們再來看這個內容是什么?它調他跟召妓業(yè)者聯(lián)系所用的手機,它說根據(jù)該門號,近六個月來雙向通聯(lián)記錄,他并不是每天經(jīng)常使用,只有在2月25日、3月4日、3月11日、3月25日、3月26日、3月29日以及到后來6月10日、7月20日才有撥接電話,及收簡訊的狀況。然后撥什么電話呢,它說除了跟一個人叫章世堂,就是他的朋友的通聯(lián)記錄外,其余使用大都是供接收色情簡訊。色情簡訊就是色情業(yè)者知道你是它的潛在顧客,它有一個好女人來了,就告訴你說,我有貨色到了,這個叫色情簡訊或如下電話錄音光碟的業(yè)者。業(yè)者是什么?就是提供妓女業(yè)者的聯(lián)系,這個檢察官寫的一清二楚。
內容是什么呢?我看了這個光碟內容,它說應召業(yè)者和陳致中之間的對話有哪些內容了,就看了,其實令人非常吃驚,臺灣多數(shù)的媒體都因為沒有時間好好的閱讀這個內容,我現(xiàn)在念給大家聽“今天對面的(指是大陸地區(qū)的)可以嗎?這個是業(yè)者問;“你如果要的話,差要幾點?”、“同樣銀色的”就是同樣銀色的汽車;你要帶她去家里,還是旅館?有小姐的話,我是直接打給你,還是傳簡訊”。陳致中回答說“你可以傳簡訊,也可以打電話”,你如果有喜歡的人請你特別來告訴我們。
特別的是什么樣子,大概是整體的相關的一些內容,而且它有些整個內容,我們都到了不好意思在這個節(jié)目中里頭跟大家披露,它里頭還提到說,你是不是喜歡胸部大的,陳致中說,上次你找來那個人太像我的太太,你可不可以找一個像幼教老師的。
我們接著看檢察官的調查里頭還有一個是很重要的,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調查,就是特別提到當時陳致中是開著車子,開著車子是直接出去的,他開這個車子離開了地下停車場,就是在23時,晚上11時4分28秒,因為陳致中本身一個對外的說法是說,他11點就回家了,根本那天累得變色半死,怎么有可能去召妓呢?但是檢察官最后查扣了陳致中人文首璽有四臺的監(jiān)視器,有兩臺的畫面是被蓋掉,有一臺壞掉,有另外一臺,它查到他確實在7月2日的晚上23時4分28秒從大樓到地下一樓的停車場,接著這個銀色休旅車就在5分39秒就駛離地下車道,然后到了路口。到了第二天的清晨,也就是時隔不到一個小時,差不多12點37分23秒,這臺車子才駕回到地下一樓的停車場。
[責任編輯:馮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