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選舉,參選人陳水扁的文宣“他(陳致中)明年要去當兵”,欺騙了不少選民。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如今扁珍深陷囹圄,兒子陳致中還有心玩著花樣召妓,不知陳水扁知道后有何感想。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控告《壹周刊》報道他疑涉召妓案昨(16)日上午開庭。高雄市地方法院不但認定陳致中“確有召妓事實”,還曝出陳致中5度用以洪姓女子名義申請的手機號召妓,召妓對象“涉獵”廣泛,除了“妮可”外,還有幼教老師、服飾店員等。
高雄市地方法院法官指出,今年2月到7月間,陳致中的“0958”序號(SIM卡)曾4次使用新聞中報道的召妓男子的手機通話;而召妓男子的序號有24次用陳致中的手機通話,還3次聯(lián)絡(luò)召妓。法官指出,這2個門號有24次相差僅數(shù)分鐘的通話記錄,發(fā)話地都在高雄市新興、左營及臺北市中山南路等地相同的基地臺,因基地臺僅涵蓋直徑1公里范圍,雖然交互使用SIM卡,但顯而易見2個序號及2只手機都是陳致中持有使用。
法官指出,根據(jù)《壹周刊》提供的召妓男子和應(yīng)召業(yè)者的電話通聯(lián),認定陳致中分別于今年2月25日、3月11日、4月21日、4月26日及7月2日聯(lián)系召妓。陳致中“涉獵”廣泛,除了著名的“妮可”外,還有幼教老師、服飾店員等,每次出價4000或5000元新臺幣。(中國臺灣網(wǎng) 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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