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一梁姓婦人懷疑邱姓丈夫外遇,在臥室衣柜中偷放錄音筆搜證,果然錄到男女呻吟聲,控告兩人“妨害家庭罪”,但邱某辯稱是在看色情片,反控妻子“妨害秘密罪”。檢方認為梁婦是為搜集丈夫偷情事證而錄音,并非無故,處分不起訴;至于“妨害家庭罪”部分,檢方仍在調(diào)查中。
去年10月間,懷疑老公帶情婦回家亂搞的梁婦,將錄音筆放在臥室內(nèi)的衣柜,接著假裝外出,果然錄到男女呻吟聲,憤而控告丈夫和李姓女子。邱男則否認和李女發(fā)生性關(guān)系,辯稱太太錄到的是色情片中男女主角的聲音,并非他和李女的聲音,并反控妻子“妨害秘密罪”。
由于“妨害秘密罪”的構(gòu)成要件是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像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或談話等;檢察官認為梁婦是為了搜集控告丈夫偷情證據(jù),保全訴訟的權(quán)利而錄音,并非“無故”,因此不起訴。
[責任編輯: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