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前彰化警分局警察楊順吉涉嫌販毒、向毒販收取回扣,并以暗語打電話通報毒販逃避查緝。彰化檢方今天依販毒、貪污等罪嫌起訴楊姓警察,求處35個無期徒刑。
據(jù)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楊順吉在彰化警分局民生派出所任職時,認識有多件毒品案前科的溫姓女子、溫的友人謝姓男子等人。
楊順吉要求溫姓女子打電話給上游毒販黃姓及何姓男子,約定在彰化市一家汽車旅館進行毒品交易。當溫姓女子等人準備要買賣毒品時,楊順吉和另2名警察以臨檢為名義進行搜查,黃姓男子慌亂中將一包海洛因藏在旅館墻壁空隙內。不過,楊順吉等3名警察仍在黃姓男子駕駛的轎車內找到海洛因等證物。
報道指出,楊姓警察在查緝毒品過程中,不僅讓毒癮發(fā)作的何姓男子施打所查獲的海洛因解毒癮,還回到汽車旅館尋找黃姓男子丟棄的一包海洛因,把毒品據(jù)為己有。
彰化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楊姓警察除多次販賣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外,還向毒販收取保護費,當警方有查緝毒品等訊息時,楊姓警察就會打電話以“天氣比較熱、在家休息比較好”“天氣不好少出去”等暗語,通知毒販收取回扣。
楊姓警察被檢方查獲后,坦承認識溫姓女子,卻矢口否認販賣毒品;不過,檢察官根據(jù)溫女等人的證詞、電話通聯(lián)紀錄等,查出楊姓警察販毒30多次,罪證明確,依販毒、貪污等罪嫌,起訴楊姓警察等人,其中楊姓警察遭檢方求處35個無期徒刑、并科罰金新臺幣230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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