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2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一市民因腳踹鄰居家車,并口有辱罵,日前依毀損、公然侮辱罪遭起訴。
臺中市民黃清輝不滿自家停車位遭占用,涉嫌用腳踹鄰居林家慶的自家小客車,并辱罵對方是“婊兒子”、“俗仔”、“沒LP”。林某對此提出控告。
黃某稱,沒有踢到對方的車、也沒有用三字經(jīng)罵人。但臺中市地方法院檢察署表示,現(xiàn)場有錄像光盤證明,將依法起訴黃某。(中國臺灣網(wǎng) 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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