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6月10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9日開庭審理陳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弊案,世貿(mào)聯(lián)誼社副董事長杜麗萍證稱,當初元大金控馬家為合并復華金控,曾透過她到陳水扁官邸詢問吳淑珍,吳淑珍比劃了個“二”,馬家就送兩億元的政治獻金,但吳淑后來要她不能說有兩億元放在馬家,卻每月向馬家拿26萬元利息,讓她覺得吳淑珍說要退還馬家兩億元是在說謊。
堅稱馬家送2億是政治獻金
吳淑珍對于杜的證詞,一改偵查中馬家自己開價兩億元的說法。她說當時因時空環(huán)境錯亂,加上服用憂郁癥藥物,記憶有些衰退,現(xiàn)在想起來,兩億的數(shù)字,確實是她提出來,“就是選舉錢,如果是贓款,怎么會叫馬家和官邸的人公開搬錢,只是過路財神(經(jīng)手收支)而已。”
吳淑珍說,2004年底因選舉花費很大,馬家說要幫忙,她才開口向馬家拿兩億獻金。至于要退兩億,是她有管道得知,時任臺當局“財政部長”林全對合并復華金一事,對馬家態(tài)度不是很好,她是在試探馬家,“怎么我沒有交代林全,看他們是不是不高興!
吳淑珍坦言,錢都已花光,“我本來就沒有意思要還錢”,在馬家的兩億,本來就是合法的錢,要杜不能說,“是因海外有很多事要做,怕我的全部被特偵組抄光!
為厘清元大馬家給吳淑珍的兩億元,到底是政治獻金,還是元大并復華金的對價賄金,臺北地方法院昨日下午以證人身份傳喚當初送錢到陳水扁官邸的杜麗萍,由陳水扁夫婦的律師和檢察官進行詰問。
月領利息26萬 還說要退錢?
杜麗萍表示,她是在金島潮洲餐廳認識吳淑珍,二人有近20年的交情,她被元大馬家延攬到世貿(mào)聯(lián)誼社擔任副董事長后,前后到過陳水扁官邸四、五十次,所以曾替馬家先后到官邸詢問吳淑珍,能否購買中投和復華金股票。
杜麗萍偵查中曾說,當她從官邸回來告訴馬家,吳淑珍以選舉花費大,比了“二”的數(shù)字,意即要兩億元獻金后,馬家父子曾一起討論,元大集團負責人馬志玲認為金額這么大,當時就說可以不給嗎?
金控業(yè)者不送錢擔心結梁子
后來知道吳淑珍曾說富邦金原先不看好陳水扁會當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只送2000萬元獻金,2004年連任成功后,想要再送錢,都彌補不了關系。馬志玲說:“這下麻煩大了,不要連證券都開不下去,擔心不給二億梁子就結大了。”
杜麗萍昨日表示,當時吳淑珍曾說華南金林明成給一億;國泰一直很支持,每次選舉都給兩、三億,她聽吳淑珍的意思都是“億來億去”,所以比“二”,就是二億元,才和馬家人到官邸去送錢。
杜麗萍還說,吳淑珍有次找她去,表示沒有幫元大什么忙,要把兩億元退回去,但她覺得吳淑珍只說一次就沒下文,還問她有沒有保險箱,后來更告之,在海外的資金有5.4億元被查扣,要她不能說在馬家還放有二億元,卻每月向馬家拿26萬利息,讓她覺得吳淑珍要退錢是在說謊。(中國臺灣網(wǎng)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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