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1日消息 綜合媒體報道,自去年兩岸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xié)議》后,今天完成首宗罪犯接返案例。臺灣警方,將涉犯走私毒品遭大陸判處重刑確定的馮姓男子,于今日下午接返臺灣,并將依臺灣地區(qū)相關規(guī)定重啟偵查、審判。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去年3月間,臺籍馮姓男子在大陸觸犯走私、運輸毒品罪,遭法院判處重刑確定。原應于大陸服刑的馮姓男子,因罹患惡性腫瘤、病況嚴重。馮姓男子家屬在今年1月向臺當局“法務部”提出罪犯接返請求,臺“法務部”啟動兩岸司法互助機制。
經(jīng)過兩岸相關部門協(xié)商后,臺灣方面今天下午已將馮姓男子接返臺灣,讓馮姓男子在臺接受醫(yī)療與家屬照護,后續(xù)并將由臺北縣板橋地檢署依法分案,依照臺灣相關程序重新進行偵查、審判。(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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