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桃園縣大園鄉(xiāng)的方姓年輕母親在管教3歲幼童時,長期以藤條毆打、指甲捏傷口,導(dǎo)致幼童去年死亡。桃園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jié)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臺檢方表示,27歲的方姓母親平時因為不耐3歲幼兒好動,長期以藤條、徒手毆打自己小孩,造成身體多處瘀傷。她在去年9月間又因小孩子不服管教,以背帶、膠帶捆綁身體與手腳后毆打,直到小孩子體力不支倒地,頭部碰撞地面。
臺檢方查出,母親事后行徑變本加厲,從9月底起連續(xù)一周內(nèi),不論各種細(xì)故就以藤條伺候,還以指甲捏傷口,直到10月初小孩子痛苦難耐,緊急送醫(yī)后,后因頭部出血宣告不治。
臺檢方今天依傷害致死、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起訴。檢察官認(rèn)為她身為人母卻長期施暴,造成幼童被虐待身亡,有違人倫,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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