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3日電 臺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為了遏止民眾一再臥軌影響捷運交通,臥軌者除依臺“大眾捷運法”求償新臺幣一萬到五萬元外,還將依臺“民法”求償捷運公司營運損失。
據(jù)“中央社”報道,郝龍斌今天在試開淡水線高運量捷運仿真器后做出求償?shù)淖钚抡咝尽=葸\公司方面則表示,將依照郝龍斌指示,依法求償,遏阻一而再、再而三的臥軌或其它妨礙捷運營運的行為。
捷運公司稱,未來除了依“大眾捷運法”開罰外,另外將依“民法”,根據(jù)實際的設(shè)備損壞和營運損失情況,再對肇事者向法院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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