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6日電 臺“主計處”公布2006年全臺計有2001家民宿,有合法登記者計1704家,其中花蓮縣計有439家合法民宿,不但較2005年大幅成長73.5%,數(shù)量更勇冠全臺,快成為“民宿之縣”。
據(jù)“中央社”報道,“主計處”據(jù)“觀光局”最新統(tǒng)計,至2006年止,全臺合法民宿1704家,較2005年成長42.7%,其中花蓮縣、南投縣及宜蘭縣是民宿最多地區(qū)。
其中花蓮更以年增率73.5%驚人速度,在2006年累積至439 家,而南投及宜蘭年增率則只有20%多,累計民宿家數(shù)分別為347家、240家。
民宿家數(shù)近年如雨后春筍快速出現(xiàn),也使得2006年全臺合法民宿客房數(shù)增加至6836間。
在民宿搶分客源下,觀光旅館住用率轉呈下降!爸饔嬏帯北硎荆^光旅館可分為國際及一般二種,在2006年島內(nèi)分別各有60家、29家,在去年平均住用率跌破七成,下降至69.2%,較2005年下滑2.8個百分點,其中國際旅館更下滑2.9個百分點。
不過,雖然住用率下降,但平均房價卻是節(jié)節(jié)高升,“主計處”說明,去年全年國際旅館平均房價是每夜新臺幣3272元、一般旅館2222元,分別較2005年增加5.1%及5.0%至于原因為何?主計處還要再進一步分析。
注:民宿是指利用業(yè)主的住宅空余的空閑和房間,并結合民宿所在的當?shù)厝宋、自然景觀、生態(tài)活動來提供旅客不同型態(tài)以及能夠充分感受到當?shù)氐娘L景區(qū)的自然居住的經(jīng)驗。民宿一般上是以家庭副業(yè)的方式來經(jīng)營管理,除了提供住宿外,通常也會包含隔日的早餐餐點甚至晚餐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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