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6日電 轟動一時的白曉燕命案主嫌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1997年間被檢方依擄人勒贖共犯罪嫌起訴,臺“高等法院”2004年更三審判他無罪,但“高院”今天更四審宣判,改判張志輝無期徒刑,并剝奪公權(quán)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據(jù)“中央社”報道,全案從1998年1月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張志輝無罪后,板橋“地檢署”不服判決再上訴迄今,已纏訟多年,但均未定論,被“最高法院”多次發(fā)回“高院”審理。
張志輝一審雖被判處無罪,但臺“高院”二審、更一審均判無期徒刑,更二審及更三審判決又改判無罪,經(jīng)上訴,“最高法院”去年6月間發(fā)回更審,“高院”更四審認為,采信張志輝在檢方偵訊的自白,并判定張志輝有參與剁手指和殺人,但沒有參與遺棄尸體犯行,今天改判他無期徒刑,剝奪公權(quán)終身。
據(jù)了解,1997年4月間,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上學(xué)途中遭人綁架,對方剁下左手小拇指,勒索500萬美元,白曉燕后來遇害,警方循線查出陳進興等人涉案,全面查緝,陳進興等人逃亡期間仍不斷犯案,引起全臺關(guān)注,而陳進興最后棄械投降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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