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5日消息 兩岸矚目的大陸女子溺斃命案昨天出現新證詞,被檢方起訴判處死刑的船員柯清松,當庭驚爆船長王中興強推兩名大陸女子落海內幕,并有五人掛在船舷外因舢舨加速而落海。檢方認為驚爆內幕的柯清松有悔意、尚有人性,當場減為有期徒刑十五年。
據臺灣有關媒體報道,昨天上午九點半開庭,直到深夜十一點多才辯論終結,并定本月25日宣判。
兩被告剛開始接受檢、辯詢問時,王中興仍堅稱舢舨擱淺后才讓大陸女子跳海,當時可看到岸邊沙丘,他始終未離開駕駛座,沒有強推女子落海,也沒有聽到她們說不會游泳或喊救命?虑逅烧f,他看到大陸女子落海時,水深到她們的背部約120公分,舢舨停泊處距沙灘約15公尺。
不過,兩人都坦承,若像覃艷姬等七人說海水到嘴巴甚至滅頂的深度,是有危險之虞,見她們落海后也有義務營救。
昨天下午,柯清松突然情緒激動向檢察官表示,為向社會有所交代,他要詳細說出過程。他說,案發(fā)時曾目睹王中興強推兩女子落海,王并要他幫忙把船頭的女子推下去,在舢舨加速駛離現場時,左舷有另五名女子抓在欄桿或吊在船舷外,在加速幾秒鐘內,有五人相繼落海。
柯清松說他曾質問王:“不是要她們自己跳海嗎、怎么用推的?”王說:“巡邏艇來了,不推下去要怎么辦?”他拒絕推人,卻被船長責罵。此時王舉手要反駁被制止,即放話說“要咬我沒關系”。合議庭當即調集警力加強戒護,連配槍警察也破例進入法庭。
柯清松接著示范王中興推人的動作、大陸女子緊抓欄桿及掛在船舷外的位置等。但王一概否認,指柯供詞不實。
當法官詢問會游泳的柯清松為何不阻止王中興開船,或自己跳水營救高喊救命的大陸女子時,他辯稱措手不及。但王中興則見縫插針,指柯知道有保麗龍和油桶,也沒有丟給大陸女子。
接著由王中興辯護律師粘舜權表示,王被警艇追緝時,語氣急乃人之常情,他并強調王知道落水處水深在安全范圍,但部分偷渡客長時間未進食體力不繼才不幸溺斃,因此并無殺人及不確定殺人之故意。
另一律師周敬恒強調柯曾向船長反映女子落海待營救情事,也沒有證人明確指證柯推女子落海,和王中興應無犯意連絡,加上舢舨是由王駕駛、主控,柯雖應為六溺斃女子負責,但罪不致于死。(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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