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立委”津貼合理性可檢討
“9A立委”津貼引發(fā)輿論批評,“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召集朝野協(xié)商時表示,“立法委員”的九項補助費都是有法源依據(jù),“法源也有、預算也經(jīng)院會通過”,但有人見解不同,可以檢討,他指示各黨團去凝聚共識,后天(周四)朝野再共同協(xié)商討論。
但王金平也說,“合法性沒問題,合理性可再檢討”,他已請各黨團回去檢討是否有不合理之處;昨天中午在馬辦五人小組會議中,王金平也向馬英九及與會人士說明“立院”預算編列情形。
王金平表示,“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立法委員”待遇比照部會首長;“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立委”可置公費助理8到14人,“立法院”應每年編列一定數(shù)額的助理費和辦公事務預算;這就是法源依據(jù),除了“立委”待遇比照部長,“立委”相關辦公事務費用都包括在內(nèi)。
王金平說,相關預算都是經(jīng)過協(xié)商會議由朝野認可,并且經(jīng)“立法院”會通過預算,大法官解釋這是措施性法律,怎么會沒有法源,至于現(xiàn)在要檢討、要不要刪除,都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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