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大選”參選人蔡英文發(fā)表十年政綱“國家安全、兩岸經貿篇”,以一貫近乎詭辯的言詞闡釋她的兩岸政策立場;其重點包括:對已簽署的兩岸經貿合作框架協議(ECFA)概括承受,若“執(zhí)政”后將會遵循民主程序及國際規(guī)范來處理相關事宜;至于“九二共識”,既不存在,即無接受或否認的問題。表面上看,蔡英文的說法彷佛言之成理,實際上卻前后矛盾,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以ECFA為例,兩岸簽署此一合作框架協議,是遵循民主程序與國際規(guī)范辦理;首先,協議系經“立法院”認可,其次兩岸依世界貿易組織(WTO)原則簽定,且簽定后也已經WTO報備。蔡英文重復馬當局已經做完的事,能成為競選政見、乃至民進黨的政綱嗎?
蔡英文又說,馬當局不愿面對兩岸簽署ECFA對臺灣發(fā)展的深遠影響,忽視中國因素可能導致臺灣無法與其它重要貿易伙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的事實。但,恰恰相反,扁當局“執(zhí)政”八年,除了少數邦交國,同樣簽不成任何FTA;反而馬當局三年多來與多個非邦交國的友邦開始協商簽署FTA事宜,與美國之間尚未談攏,不是中國因素,而是美國牛與瘦肉精爭議。
兩岸簽署ECFA前后,蔡英文與民進黨舉黨批判,強調對臺灣產業(yè)危害至深,并在接受三立《大話新聞》訪問時,公開宣示民進黨“執(zhí)政”后要發(fā)動公投,讓全民決定是否還要ECFA。事實證明,ECFA確實讓臺灣產業(yè)受惠,受惠者還包括民進黨“執(zhí)政”縣市,蔡英文此刻含糊面對她曾經表達過的立場,卻無法抹去她曾經說過的話。
更重要的,對于維系兩岸關系最重要的“九二共識”,蔡英文認定是“不存在的”。在她的認知中或許沒有“九二共識”這個名詞,但是因為1991年的“國統(tǒng)綱領”和一九九二年的共識,才促成了一九九三的“汪辜會談”,這是“歷史事實”。就內涵上而言,這是兩岸擱置爭議,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因為有這樣的“共識”,兩岸才能建構出目前和平交流的關系。
事實上,兩岸迄今舉辦六次陳江會談,簽署了十五項協議,包括最重要的ECFA,都是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為前提。否認“九二共識”,就是否定了兩岸協議的基礎和前提,不但對現有協議如何繼續(xù)執(zhí)行產生困擾,就未來兩岸可能的協商,形同一筆勾銷,這算什么領導者的戰(zhàn)略思考?
蔡英文接受媒體訪問時,進一步強調“中國必須思考要跟臺灣維持什么關系?如果中國堅持自己的原則最重要,不惜與臺灣人民的主流思想與意志沖突,對中國是不是一件好事”?這個說法反過來同樣成立,蔡英文必須思考,“什么是對臺灣最有利的事,如果堅持自己的想法最重要,不惜與臺灣主流思考與利益沖突,對臺灣、對民進黨是不是一件好事?”
兩岸關系系乎兩端,對任何一方來說,都不可能要求對方全面退讓;“九二共識”就是在這樣的互利思考中得到的平衡點,各執(zhí)立場但放下爭端。拒絕九二共識,堅持爭端,對臺灣有什么好處?對兩岸后后續(xù)的和平交流有什么利基?
否定九二共識的蔡英文要宣示,當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后要透過民主機制凝聚的新的“臺灣共識”,做為兩岸對談的基礎;她還說,“國內共識是‘總統(tǒng)’的責任”,“‘總統(tǒng)’不能宥于自己政黨的利益與思考,也不能缺省立場。”有道理,領導人選舉就是最重要的民主機制,當2008年馬英九當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的那一刻開始,全民已經用實際行動要求兩岸務實地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下全面開展和平關系。蔡英文和民進黨豈能宥于自己政黨的利益和思考,缺省立場地認為只有民進黨的主張才是臺灣的“主流思想”?
如果蔡英文還是想不清楚,或許應該參考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的論述:“歷經半世紀的共同生活,我們早已磨合出共識了!‘中華民國’就是臺灣,臺灣就是‘中華民國’!眻(zhí)著于“臺灣前途決議文”的蔡英文和民進黨還需要讓臺灣困在獨立建國的魔咒中,反復陷入無謂的政治爭議,破壞兩岸已經和平交流的繁榮局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