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彰化縣和美鎮(zhèn)民意代表候選人楊錫謀,因贈送市價63元(新臺幣,下同,63元新臺幣約合14元人民幣)的洗潔精,遭臺灣檢方起訴。臺灣各級法院的法官針對楊錫謀是否算是賄選展開爭辯,最終判其無罪。
據(jù)報道,去年6月間,楊錫謀和2名友人,挨家挨戶贈送每戶一瓶市價63元的洗碗精,臺檢方偵辦之后,依賄選罪將3人起訴,而楊錫謀在投票時只拿下1333票,并未當選鎮(zhèn)民意代表。
彰化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這些洗碗精是大量購買,單價比市價低廉,不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愿,因而判處楊錫謀等3人無罪。臺檢方不服,依“禁止候選人交付價值超過30元以上物品,否則將視為賄選”的法文規(guī)定提起上訴,并認為雖然這些洗碗精的單價低廉,但對于經濟相對不那么寬裕的家庭而言,即能省下一筆小小開銷,還是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愿。
臺中“高分院”審理時,楊錫謀辯稱這些洗碗精是大量購買,可以壓低單瓶售價,每瓶只要25元,并未超過臺當局法務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但臺檢方則是提供網絡團購數(shù)據(jù),顯示這瓶洗碗精的市價要63元,若是大批購買,單價也要43元,已超過標準。
法官認為,雖然臺當局法務部門制定標準,不能贈送超過30元的物品,但此為命令,不能約束法院判決,而依據(jù)目前臺灣民眾生活水平,拿到一瓶市價63元的洗碗精,還不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愿,因此判處楊錫謀等3人無罪。(中國臺灣網 馮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