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連勝文,板橋地檢署確定是誤擊。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2日消息 板橋地檢署21日宣布連勝文遭槍擊一案偵結,提出的起訴書內(nèi)容不止連勝文本人不服,就連外界也認為事有蹊蹺,資深媒體人吳國棟就指出,第一次看到檢方是站在加害人立場。民進黨前“立委”徐國勇更痛批,檢方求處林正偉死刑,根本就是“法定殺人滅口”。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在五市大選前一晚,為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鴻源助選時,竟遭綽號“馬面”的兇嫌林正偉以近距離槍擊,造成子彈從左臉進、右臉出,經(jīng)緊急送醫(yī)后所幸沒有大礙,但臺下還有一名29歲的男子黃運圣遭流彈波及不幸身亡。
板橋地檢署于21日宣布全案偵結,根據(jù)起訴書內(nèi)容顯示,“馬面”林正偉因為經(jīng)濟拮據(jù),想以1992年土地糾紛為借口,向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勒索錢財,但多次要求見面卻遭拒,自認受到對方輕視,在“新仇舊恨”的情況下,決定要槍殺陳鴻源,造成陳明雄的喪子之痛做為報復。
檢方考量,林正偉在1000多位群眾面前,以“行刑式”手法公然開槍行兇,造成一死一傷,依殺人、殺人未遂、槍炮彈藥及以暴力手法妨害選舉的選罷法等四罪名起訴,求處死刑。
對于這樣的調(diào)查結果,連勝文相當不滿,第一時間就委托律師召開記者會,除列出槍擊案的10大疑點,并指出,據(jù)了解林正偉為確定槍支沒問題,還曾到特定場合試槍,顯示他是個相當謹慎的人,如此謹慎的人,怎么可能在行兇前卻不知道自己目標的長相,板橋地檢署這樣的理由,恐怕無法服眾,臺灣百姓也都不會接受。
資深媒體人陳揮文指出,雖然林正偉第一次羈押期將于26日到期,但檢方明明就可以開第二次押票,延長辦案時間,但卻硬要趕在這時候用沒人信的理由破案,諷刺檢方大概是“趕著去吃尾牙”才這么急。
資深媒體人吳國棟也表示,依他擔任記者這么多年的經(jīng)驗,第一次看到檢方是“站在兇手那邊”,起訴書更是完全依照犯人的自白所寫成,如同馬面自白的證明題。而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則直言,早在11月26日案發(fā)當晚,臺當局“警政署長”王卓鈞說出“誤擊”之后,檢方都是“照上司所言”在辦案,根本當時就偵結了。 (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