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中國臺灣網5月13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監(jiān)察院”昨天糾正臺當局“國防部”,指臺軍方14年前偵審女童遭性侵殺害案,槍決涉案士兵江國慶的過程草率,作法如強盜。
據(jù)臺灣媒體了解,1996年9月,臺空軍作戰(zhàn)司令部內福利站員工的5歲謝姓幼女遭奸殺身亡,社會嘩然。臺灣“監(jiān)察委員”馬以工昨報告指出,案發(fā)后,臺軍方對江國慶違法施以禁閉、疲勞訊問、誘導訊問,連續(xù)37小時疲勞轟炸,非法取供,連所謂沾染血跡證據(jù)的衛(wèi)生紙,都因垃圾桶三天沒清證物遭污染,已喪失證據(jù)力。
江國慶死刑判決未定讞前,1997年5月,許姓士兵在臺中大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被捕,自白時坦承謝姓女童案是他與同梯陳兵所共犯。當時許兵筆錄及現(xiàn)場模擬,詳細指出謝姓女童衣服樣式、犯罪現(xiàn)況。但臺“國防部”排除許兵涉案。
臺軍方當年速審速結,槍決江國慶。但“監(jiān)察院”歷經7年調查,昨天公布調查報告,認定臺當局“國防部”違法指派反情報隊,以非法手段取供,自白內容和客觀證據(jù)充滿矛盾,卻火速執(zhí)行死刑。
民代蔡煌瑯今天在臺灣“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指出,他昨晚一夜難眠,14年前江國慶的父親向他陳情,他聽信臺軍方片面之詞,沒及時救江國慶一命。
蔡煌瑯痛批當時的臺空軍總司令陳肇敏不當指示沒有“司法權”的反情報隊辦案,還刑求被告,“根本就是東廠錦衣衛(wèi)”,枉送一條人命,要陳肇敏為整起案件負起責任。
臺當局“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答詢表示,臺“國防部”已在今年3月去函臺軍“最高軍檢署”,“希望研擬非常上訴的過程”。楊念祖會后接受臺灣媒體采訪時也說,臺“國防部”會在收到完整糾正文后深入了解,研究提出非常上訴。(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