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10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大陳島鄉(xiāng)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胡志偉朝“臺獨”人士蔡丁貴噴生發(fā)劑,胡及陳姓、黃姓男子遭警方依照妨害自由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后諭令胡以1萬元新臺幣交保,陳、黃則限制住居。新黨青年軍王炳忠晚間在臉譜網聲援胡志偉,強調蔡丁貴自己說“潑漆沒什么大不了”,反正復原就好,所以胡志偉送他一點生發(fā)水,如果蔡丁貴不希望長頭發(fā),洗一洗也沒什么大不了。
王炳忠說,他們也不希望以暴制暴,但真正掀起仇恨的正是當家的蔡當局,當年靠煽動仇恨奪權成功,現在繼續(xù)縱容打手以“轉型正義”之名清算斗爭,當然會有英勇志士忍無可忍,社會愈加動蕩不安。
他也罵,蔡當局為“太陽花”脫罪,放任“臺灣民政府”訓練部隊,燒青天白日旗可以,潑蔣介石銅像“正確”;一旦對付異己就另一張嘴臉,鎮(zhèn)壓軍公教,通通抓起來,這種“正義”能騙人民多久?如果砍八田與一銅像要判五個月,那直接破壞蔣介石遺體的靈櫬不該判一年嗎?如今還要派警力24小時為蔡英文守祖墳,這不是赤裸裸的“獨裁”嗎?(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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