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左)與皮卡丘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3月24日報道,臺灣“司法院大法官”24日召開“憲法法庭”,就同性婚姻權(quán)益“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庭,交互詢答。列席的臺當局“法務部長”邱太三發(fā)言時表示“我國數(shù)千年來沒有同性婚姻的機制”,還提到若將來是同性婚姻,祖先牌位是兩個都寫“考考”(考,逝去的父親)還是“妣妣”(妣,逝去的母親)?相關(guān)言論在島內(nèi)引發(fā)爭議。有網(wǎng)友就在PTT(批踢踢)論壇上開玩笑地表示,“有沒有妣考邱的八卦?”
臺“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上午針對社會高度爭議的“同性婚姻釋憲案”,在“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大法官”邀請多方人士在法庭上表示意見。
臺當局“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有長輩問他,將來同性婚姻產(chǎn)生后,祖先的牌位,要寫兩個都“考考”還是“妣妣”?日前他收到訃聞,庶民生活里要怎么定位是媳婦還是女婿?同性婚姻會產(chǎn)生秩序上的沖擊。
此言一出,立刻在島內(nèi)網(wǎng)絡上引發(fā)激烈討論,有人怒轟“我家祖宗牌位要怎么寫關(guān)你屁事?”、也有人酸說“有沒有妣考邱的八卦?”、“本周狂新聞冠軍出爐啰”、“邱太三講這個真的讓人很無言”。
而“挺同”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則痛批,在“稱謂”問題上做文章,是低層次的論述,“法務部應該改成‘恐龍部’了!”
許毓仁今日在其“臉譜”(Facebook)上表示,對于邱太三在“憲法法庭同婚釋憲案”的論述感到不以為然,首先,在“修法”過程中,“法務部”沒提出任何態(tài)度立場,既沒反對民法,也沒提出版本,但從答辯上來看,邱太三的論述明顯站在反對修“民法”,理由居然是“稱謂”問題,還提到有“立委”稱以后跑紅白帖場,不知如何稱謂雙方家長,在喪禮儀式是否稱“考妣”為“考考妣妣”?
他又批評,在稱謂問題上做文章,是“低層次”的論述,“法務部應該改成恐龍部了!”當時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法案時為何不講,在“憲法法庭”才講,分明是吃“立委”豆腐。 【環(huán)球網(wǎng)報道 記者 徐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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