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點,嚴肅點。不許笑,我們這兒打劫呢!”正在兩岸特別是臺灣炒得沸沸揚揚的電信詐騙犯話題,其間一些臺灣政治人物的“傾力”演出,讓筆者突然想到了電影《天下無賊》中的這句經(jīng)典對白。因為透過他們在事發(fā)以來的種種荒誕言行,一句套用的“潛臺詞”可謂呼之欲出——“別當真,俺們這兒作秀呢!”
事情還要從最近的臺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從肯尼亞被遣返大陸一事說起,此事引發(fā)了兩岸乃至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臺灣島內更是如同“炸了鍋”,仗義執(zhí)言者固然居多,但借機挑撥兩岸關系,打著“保護人權”、“依法守法”旗號,操弄民粹,對大陸說三道四,兜售“一邊一國”謬論者,卻也大有人在,其間更是冒出了“制裁大陸”的“夢囈”。
首先,想問問這些政客眼中是否“世上只有臺灣詐騙犯享有人權”。來自大陸警方的信息顯示,在許多電信詐騙團伙中,首犯和骨干都是臺灣人。統(tǒng)計顯示,每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臺灣,但至今僅從臺灣追繳回20.7萬元人民幣。很多老人、教師、學生、農民工、下崗工人等被騙。有的退休老人辛苦勞作一輩子,一生積蓄被騙光,現(xiàn)身無分文,處境凄慘;有的東拼西湊給病人看病的“救命錢”被騙;有的年輕學生上大學的學費被騙,更有人因被騙而走上絕路。而在島內,臺灣同胞遭受電信詐騙的案件也時有發(fā)生,曾為“十大民憤”之首?梢哉f,此類犯罪是備受兩岸社會詬病的一大毒瘤,將罪犯繩之以法是兩岸廣大民眾的強烈要求。但由于臺灣法律對涉及兩岸的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缺乏相應的認定標準,導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不少以臺灣人為骨干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因而屢打不絕,并往往藏匿海外、瘋狂作案。
“我們是否該問:誰來為受詐騙誆害的人說話?”17日出版的臺灣《旺報》一篇文章中的質問,相信代表了無數(shù)有正義感人們的心聲。
然而,以民進黨成員為代表的一些臺灣政客根本不講黑白、對錯,對電信詐騙的危害視而不見,對受害者的痛苦充耳不聞,只顧叫囂保護詐騙嫌疑人的“人權”,這不是價值觀錯亂,就是其骨子里“兩岸沒關系”的陰暗心理作祟。
遣返事件后,臺灣立法機構“高效”炮制的所謂“聲明”還冒著“騰騰熱氣”,又發(fā)生了一件與電信詐騙有關的事件。20名在馬來西亞涉嫌電信詐騙遭驅逐出境的臺灣嫌疑人返臺后,在桃園機場僅填寫通知書,接受警方簡短訊問后即被全部放行。此前也有同樣的例子,2013年8月,大陸警方將抓獲的21名相關犯罪團伙頭目移交臺灣警方,而這些人2015年又在境外繼續(xù)作案。這些在島內接連發(fā)生,估計還會不斷上演的“姑息詐騙嫌疑人”事件,對某些人來說是不是一次又一次的“打臉”?正如臺灣民眾在《聯(lián)合報》投書所言,“詐欺在臺灣是輕罪,無法遏止犯罪,現(xiàn)在更出口大陸并擴及全世界,難道這是另類‘臺灣之光’?”
所以,事實十分清楚,大陸有關部門正是秉持著對兩岸民眾負責的態(tài)度,依法打擊此類犯罪。從肯尼亞遣返相關犯罪嫌疑人,是因受害人均為大陸居民,而肯尼亞法律并無詐欺罪,臺籍詐騙嫌疑人只能以違反當?shù)亍盁o照經(jīng)營電信業(yè)”、“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起訴,因此相關操作完全符合國際刑事訴訟法的屬地管轄原則。也正因為這樣,不少臺灣民眾呼吁“既然臺灣管不了,干脆給大陸管”。
相形之下,臺灣一些掌握“立法權”的政治人物,不去踏踏實實地完善有關法規(guī),為懲治犯罪、保護民眾財產安全提供法律依據(jù),卻別有用心地將法治問題政治化處理,借機挑動兩岸對立,不僅是“不務正業(yè)”,用心更可謂險惡。至于某些“名嘴”還公然鼓噪“派飛機到大陸救人”,更是貽笑大方、無恥之尤。他們到底是在“為民請命”,還是在借機作秀,撈取政治利益,相信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
被看破真實面目之后,這些口口聲聲法治、人權的政客們,想必會用“別當真,俺們這兒作秀呢!”的“臺詞”,來為他們這場“鬧劇”下臺階。但送給他們一句更加經(jīng)典的臺詞:“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張勇 牟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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