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長賴清德。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南市長賴清德不進議會遭“監(jiān)察院”彈劾,他指出,若被彈劾撤職就重選。市議員洪玉鳳昨天(20日)指出,依照“公務員懲戒法”、“選罷法”與“地方制度法”規(guī)定,賴清德趕不上補選期限,“死心吧!”
賴清德昨天下午陪同民進黨2016“大選”參選人蔡英文前往臺南灣里萬年殿參香,并為民進黨臺南“立委”參選人林俊憲助選。他受訪時重申,若被“公懲會”處分,他將通過“釋憲”等捍衛(wèi)自身權益,若必要,將再投入選舉,讓市民決定去留。媒體詢及若賴遭撤職恐趕不上市長補選,他沒回答。
洪玉鳳說,“地方制度法”規(guī)定,市長遇缺應3個月內(nèi)選出,賴清德一旦被撤職,停止任用期限最短為1年,絕對趕不上3個月的補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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