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電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院30日審理“反服貿(mào)”民眾自訴臺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等涉殺人未遂案,江宜樺出庭應訊近2個小時后離去。
首度以被告身分出庭的江宜樺下午近5時離開臺北地院,記者問他是否要說明案情、如何回應指控?他皆未回應。
江宜樺昨天出庭應訊后,晚間透過發(fā)言體系表示,已在庭上詳細回答法官詢問,其它不便評論。
晚間“行政院”發(fā)言人孫立群表示,江宜樺非常尊重司法,因此親自出庭,在庭上詳細回答法官詢問,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行政院”不便評論。
臺當局“警政署長”王卓鈞受訪時苦笑說“尊重司法”。
臺北地院昨天下午開庭,23名自訴人中有15人出庭。法官厘清強制驅(qū)離決策過程及手段,采不公開審理,依序隔離訊問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臺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臺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等人。
江宜樺于出庭應訊近2個小時后,接著趕回辦公地接見美國商會代表,接見時滿懷笑容,并一一與會人員握手,心情未受影響。
昨天開庭時,有民間團體動員上百人到臺北地檢署外聲援提告民眾,高喊口號后與群眾一起散去。警方為防止發(fā)生沖突,指派300名警力在場戒備,將臺北地檢署前的博愛路段拉起蛇籠,手持盾牌組成人墻,以隔離聲援民眾闖入江宜樺車隊的行車動線。
“反服貿(mào)”民眾攻占“行政院”在3月24日遭警方驅(qū)離,爆發(fā)沖突。受傷民眾向臺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等人涉嫌重傷害、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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