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臺灣“高檢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15日以證人身份傳喚陳致中夫婦到案說明,但由于兩人已在9日搭機(jī)前往美國,托陳水扁代為請假。臺特偵組18日正式將陳致中夫婦列為“他字案”被告后,20日再度發(fā)出傳票,要求兩人于29日上午到特偵組說明案情。
報道指出,臺灣《中國時報》今天報道稱陳致中夫婦已搭乘飛機(jī),預(yù)訂在明天清晨返臺,也有部分臺灣媒體甚至報道臺檢方將在機(jī)場對陳致中夫婦采取強(qiáng)制動作,直接帶回特偵組偵訊。
對此,偵辦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的臺特偵組專案小組表示,臺檢方并不清楚陳致中夫婦返臺的確切時間,但陳水扁及其夫人吳淑珍日前均向臺特偵組保證,陳致中夫婦一定會返臺接受調(diào)查。
專案小組指出,檢察官仍會依照傳票上的時間開庭,不會因為陳致中、黃睿靚兩人返臺時間而有改變,也不會在機(jī)場實施強(qiáng)制作為。如果陳致中夫婦要求提前偵訊,臺檢方也會予以配合。(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