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9日電 針對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灣“高等法院”去年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馬英九無罪判決。臺灣“高檢署”公訴檢察官曾俊哲、林邦梁、王金聰經(jīng)過多日討論后,今天上午決定向臺灣“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據(jù)“中央社”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去年二月十三日偵結,臺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馬英九起訴;市府秘書余文也被起訴。臺北地院八月十四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應執(zhí)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臺灣“高等法院”十二月二十八日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應執(zhí)行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