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出庭應訊(圖:臺灣TVBS)
呂秀蓮出庭應訊 發(fā)聲明炮轟檢方選擇性辦案
中新網(wǎng)11月19日電 臺北法院今天上午九點半首度開庭審理呂秀蓮特別費案,親自出庭應訊的呂秀蓮在法院外發(fā)表聲明,炮轟檢方選擇性辦案。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盡管略施粉妝,但呂秀蓮的臉上仍難掩凝重,她一開頭便怨憤地說,自己是代表全臺灣的歷任大大小小行政首長來出庭,“(特別費)歷史共業(yè)不應由我一人承擔。”
呂秀蓮從三個方面質(zhì)疑檢察部門:一是臺北與臺南地檢署標準不同;二是特偵組在對所謂綠營六名涉案人起訴不起訴的考量上標準不同;三是從馬英九被起訴到一審判決來看,檢察部門與司法部門立場也不同。
發(fā)表完長達十分鐘的聲明后,呂秀蓮緩步進入法庭。
據(jù)悉,法院先進行準備程序庭,由公訴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再由被告進行答辯,之后合議庭將就證據(jù)能力部分,詢問檢辯雙方有無證據(jù)要調(diào)查,再決定下次庭期。
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呂游蘇謝特別費案,今年九月二十一日將呂秀蓮、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前“總統(tǒng)府”秘書長陳唐山起訴。臺北法院合議庭將呂秀蓮、游錫堃及陳唐山三人切割審理,本月十九日先審理呂秀蓮、二十六日審理游錫堃部分,十二月三日進行陳唐山部分。
根據(jù)檢方起訴書,到二00六年五月為止,呂秀蓮總計詐得特別費、“國務機要費”,合計新臺幣五百六十三萬六千五百一十七元。
呂秀蓮早前曾喊冤并批評檢察官侯寬仁:“你睡得著覺嗎?”成為首位被起訴并出庭應訊的“副總統(tǒng)”,實屬開創(chuàng)先例。據(jù)了解,呂秀蓮的隨扈也可進入程序庭保護安全,但不得配槍。
呂秀蓮質(zhì)疑遭選擇性起訴 特偵組稱偵辦標準相同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呂秀蓮“特別費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呂秀蓮庭訊前表示,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標準不一,且有選擇性辦案。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周士榆上午指出,檢方針對所有當事人查證方法一致,均依證據(jù)、事實認定,并無標準不一情事。
周士榆表示,由于“特別費”性質(zhì)特殊,檢方放寬查案標準,且依“不自證己罪原則”,被告無須作不利于己的陳述或舉證證明自己無罪,只要他們能做出合理說明,且沒有其他反證,檢察官均會采信。周士榆說,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發(fā)現(xiàn)謝長廷與蘇貞昌兩人,并沒有以他人發(fā)票或以非因公支出的發(fā)票來支領“特別費”的情形,所以予以不起訴處分。
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年9月21日偵結呂游蘇謝“特別費案”,全案共起訴呂秀蓮、游錫堃及陳唐山等11人,5人獲緩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為不起訴處分,1人獲職權不起訴處分。特偵組認為,呂秀蓮、游錫堃及陳唐山觸犯“偽造文書罪”及“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