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交通規(guī)劃研究中心為解決堵車問題提出思路:提高城市停車費。此消息一經披露引發(fā)熱議。10月17日,深圳市政協(xié)委員劉輝表示,當前這些限行、限購、漲停車費的政策全部都是針對民眾的措施,并沒有針對政府的措施。他建議“治堵可以嘗試推行免費公交”。(10月23日 《中國青年報》)
城市究竟該如何治堵?在各地治堵“高招”頻出、風聲四起的背景之下,我們不難發(fā)現,無論是怎樣的手段,最終都只是針對民眾,難以體現政府應有的擔當。以深圳治堵思路為例,無論限行、限購還是漲停車費,姑且不論這些措施在治堵上有多大效果、細節(jié)上存在多少值得商榷的地方,最終都只是在窮盡腦汁限制民眾開車出行的權利。
不可否認,在受到當前道路資源限制的情況下,保障人們出行的權利當為首選,而這勢必要每個人適度放棄一些開車出行的權利。但前提是,當前治堵手段的確已經到了沒有潛力可挖的地步,比如交通精細化管理水平深挖到位,公交供給的水平達到極限,公車治理的手段已極盡嚴苛,交通文明的提升已無空間,停車費等市場的手段是否已經用盡等等。
事實卻是,深圳交通精細化管理水平尚待深入挖掘,公交系統(tǒng)雖說比較發(fā)達,但仍存在線路配置問題,公交車運行頻率不夠、乘車擁擠,對于“最后一公里”的銜接問題一直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同時,價格相比其他一線城市昂貴,更重要的是,公車治理方面潛力巨大,僅2011年,深圳市本級財政車輛配置及運行費就高達4.68億元。
此外,由于政府在規(guī)劃過程中欠缺科學性,在對開發(fā)商建設停車場的驗收把關環(huán)節(jié)中也未能嚴格落實,導致城市停車位嚴重匱乏。很顯然,要想讓治堵收到標本兼治的良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眾開車出行的權利,不是一味在民眾身上挖潛,極盡所能地限制或者對民眾施以猛藥,政府更應該有所擔當,做好治堵的榜樣。
治堵需要從交通文明、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城市功能再規(guī)劃、公交優(yōu)先建設等多個方面下刀用藥,只有構建以公共交通為主,由軌道交通網絡、公共汽車、有軌電車等組成的城市機動化出行系統(tǒng)才是正道,除此,還需要進一步縮減公車配置及運行費用,甚至公車逐步退出,以此緩解擁堵。唯有政府主動擔當,才能使公共政策更貼近民意。(中國臺灣網網友 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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