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1日社評指出,“港臺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成立,形成港臺關系發(fā)展的穩(wěn)定機制。港臺加強合作交流,為兩岸交往提供先行先試經驗,不僅符合港臺利益,更可充分利用“一國兩制”優(yōu)勢,在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方面發(fā)揮特殊作用,彰顯香港實踐“一國兩制”率先垂范的意義。
文章摘要如下:
香港特區(qū)政府正式成立“港臺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及由香港工商界和在港臺商組成的“香港-臺灣商貿合作委員會”,與臺灣的“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及旗下的“經濟合作委員會”作對口,就港臺兩地經貿旅游等合作展開交流,并在官方授權下與“策進會”就個別公共政策事務簽訂合作備忘錄。
主要由特區(qū)政府官員組成的“港臺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的成立,是港臺關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不僅為雙方高層官員的磋商互訪建構平臺,形成港臺關系發(fā)展的穩(wěn)定機制,減少因臺灣政局變化而對港臺關系產生震蕩,更可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優(yōu)勢,在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方面發(fā)揮特殊作用。港臺應借助“協進會”和“策進會”加強交流,加快磋商簽署具體的經貿合作協議,推進港臺關系的實質進展。
“協進會”雖然為非官方組織,但主要由特區(qū)政府相關部門的負責官員組成,財政司司長和行政會議成員分別擔任榮譽主席和主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更直接負責秘書處的工作,并由特區(qū)政府提供資源支持和推動工作的開展!皡f進會”高規(guī)格的設置,相信臺灣“策進會”亦會做出相應安排,港臺官員的溝通交流必然因而更加頻密暢順,可以直接協商處理具體業(yè)務,推動港臺關系的全面發(fā)展。
回歸后,港臺關系已成為兩岸關系的特殊組成部分!案叟_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的成立,反映中央支持港臺關系加快發(fā)展。港臺的歷史淵源、文化背景、社會制度相近,民間傳統(tǒng)交往密切,港臺加強合作交流,為兩岸交往提供先行先試的經驗,不僅符合港臺各自的利益,更可彰顯香港實踐“一國兩制”率先垂范的意義。
港臺分別成立兩會,建立了高層次的對口機構,除了定期舉行雙方官員交流接觸,增進互信了解之外,更重要的是盡快籌劃磋商兩地經貿合作協議,簽訂包括港臺全面性避免雙重征稅、開放航權、逐步實現港臺互免簽注等互利協議,通過開展多方面的具體合作,讓雙方盡早分享到加強交流的實質利益,雙方民眾對港臺關系發(fā)展更是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