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二審被續(xù)押,毫不意外。陳水扁走到今日地步,主要是因他所采取的無所不用其極的訴訟策略使然;這使得昨日二審的合議庭,在陳水扁自愿戴電子腳鐐及被軟禁的要求下,仍然裁定將他羈押。反過來說,倘若陳水扁在一審能坦承罪行,向臺灣民眾誠摰道歉,并期望社會能給民進黨一個革新更生的機會;他無論在司法上或政治上,皆不至于落到今日地步。但是,陳水扁的訴訟策略與政治訴求,卻使他自作孽不可活。
臺灣《聯(lián)合報》25日刊載社論稱,首先,臺灣司法史上,尚無判無期徒刑而未羈押者;其次,二審仍為事實審,以陳水扁已經(jīng)無可信任的人格及偵審期間的作為,仍有串證、滅證之虞,而他爭取赴美國軍事法庭作證,亦不啻顯露了有逃亡之虞;再者,他既聲請“具保停押”,又放話稱繳不出巨額保金,法院若訂出保金卻被陳水扁用為抗爭的題材,法官將自取其辱。
陳水扁的訴訟策略,大架構(gòu)如下:一、徹底的無罪抗辯。他辯稱在司法上沒有犯任何一點點罪,只有“社會文化罪”。二、完全沒有吐出贓款的意愿。扁家贓款并未完全吐實,而已知的贓款也一毛錢都未吐出;陳致中夫婦已稱繳不出公益金,甚至放話扁若重保停押也拿不出錢,且迄今更無任何愿意立即捐出若干公益金的表示。三、徹底否定臺灣的司法制度。不承認偵審的正當性,一概稱系司法迫害、政治追殺。四、更徹底否定臺灣。謂臺灣是“流亡政府”,沒有“司法權(quán)”,不能審判他,而應(yīng)交“美國在臺軍事法庭”審判。
社論指出,這種“全有或全無”的訴訟策略,當然不可能使陳水扁獲致“全勝”,所以落至今日“全敗”的下場實屬必然。在司法上,陳水扁爭不到“未犯一點點罪/不吐一毛錢”的“全勝”,所以逼使他自己在政治上提出“完全否定司法/完全否定臺灣”的極端訴求;而在政治上的極端訴求,更須陳水扁以“未犯一點點罪/不吐一毛錢(因為不承認那是贓款)”來支撐。最后導致陳水扁在司法上及政治上皆陷極端境地,把自己逼到墻角。
陳水扁走到這一地步,非但因犯后態(tài)度極端惡劣而在司法上難有獲得寬假的余地;他的政治訴求甚至在正統(tǒng)“臺獨”眼中亦已是離經(jīng)叛道。此種喪心病狂的主張,將使得他的政治操作空間更形緊縮。陳水扁陷今日絕境,實因錯誤的訴訟策略與政治操作而自作自受。
陳水扁二審續(xù)押,在司法及政治上皆有效應(yīng)。就司法言,陳水扁在押,非但使二審的審判環(huán)境趨于單純而較能保全,也使扁案的其它案件如“二次金改”案的偵查較能順利進行;這對于深究扁案全貌、追求正義應(yīng)有幫助。就政治言,陳水扁未開釋在外趴趴走并挾持民進黨,也能因此使臺灣的政治環(huán)境較趨單純,應(yīng)是好事。民進黨尤其應(yīng)善用此一情勢,在陳水扁爆出“割臺獻美”論之際,找出與扁切割的關(guān)節(jié)。
社論最后說,扁案發(fā)展至今,陳水扁似乎已走到司法與政治雙輸?shù)牡夭搅恕?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