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從6月1號起全面實施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制度,目前多個省市正在進行階梯電價方案的聽證 。所謂階梯電價是指按每戶用電量的多少實行差別收費,目的是少用電的人少付費,多用電的人多付費,達到鼓勵少用電的目的。實際上,階梯電價制度也是國外的一些國家普遍采取的一種電費收取的方式。下面本網就連線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環(huán)球資訊廣播的駐外記者,介紹一些國家的階梯電價制度:
主持人:首先,我們來看看我們的近鄰日本。一起來聽聽環(huán)球資訊廣播駐日本記者王洋的介紹。
記者:為了促進節(jié)能,日本從1974年6月份開始就對當地居民實行了階梯電價,根據居民每個月的用電量將電價劃分為了3個檔次,各地的電力公司對每檔的定價稍微有一些差異。以東京電力公司轄區(qū)內為例的話,用電量在120千瓦時以內的電費是每千瓦時17.87日元,約合人民幣1塊4毛錢左右。這是第一檔,用電量是根據國民生活保障最低標準所定出的。接下來,居民每個月的用電量超過了120千瓦時,但又不滿300千瓦時的時候,超出部分的電費價格就以第二檔來計算,每千瓦時的價格是22.86日元。這是根據當地標準家庭每個月的用電量所訂出的平均價格。而用電量超過300千瓦時的話,就是第三檔的價格了,每千瓦時24.13日元,比第一檔高出了35%。
在日本居民每個月的電費當中還包含基本費用、燃料調整費和促進太陽能發(fā)電附加費。燃料調整費是根據燃料價格變動的比率來定的,也就是說如果國際燃料價格下降的話,那么就要從每個月的電費當中減去這一項目。而促進太陽能發(fā)電附加費則顧名思義是一項旨在促進節(jié)能環(huán)保的費用。此外,東京電力公司為了鼓勵居民錯開高峰用電,還推出了分時電價的套餐。以其中一項為例,每個月所需繳納的基本費用是300多日元。但是購買了這一套餐以后,每天晚11點到早7點的8小時內,每千瓦時的電費價格是9.17日元,這比白天的電費要便宜一半左右。
而眾所周知,由于去年發(fā)生的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東京電力公司背負了巨額的賠償金,F在,東電正在計劃對一般家庭用電用戶的電費上調10%左右,預計具體的電價上漲幅度要在日本政府進行批準以后來決定,并于今年7月1號開始實施。
主持人:好的。謝謝王洋。相對于日本來說, 我們的另外一個近鄰——韓國實施階梯電價制度要比日本晚10多年。我們再來連線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環(huán)球資訊駐韓國記者張玲:
記者:在韓國居民用電方面,韓國自1988年開始實行差別電價制,電價按季節(jié)、按時間實施差別付費制。韓國將全年時間分為夏季(每年的7、8月)、冬季(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和春秋季(3月至6月以及9月至10月)。而每天24小時分為若干時間段,在不同的季節(jié)、不同的時間,電價不同。同時,根據居民電力消耗量的不同,電價標準也不一樣。
根據現行標準,以每戶為單位,每100千瓦時為一個跨度,一共按6檔劃分電價。在1千瓦至100千瓦時區(qū)間,每千瓦電價是57.3韓元(約合0.34元人民幣),此后每100千瓦時區(qū)間的用電價格分別上調,而隨著跨度的增加,電價增加額逐漸加大。一旦超過500千瓦時,用戶需要承擔每千瓦670韓元左右(約合4元人民幣左右)的超高電價。
在韓國,由于使用空調和地采暖的原因,用電高峰分別發(fā)生在夏季的下午和冬季的夜晚,因此這個時間段也是電價浮動最高的時間。由于起算點比較低,居民稍有不慎便進入高價電區(qū)間,多數韓國人也因此養(yǎng)成了在不用電時將家用電器插頭拔掉的好習慣。此外,為解決困難家庭用電問題,韓國政府對老年人、多子女家庭采取用電補貼措施。
韓國有關部門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調整人們的用電方式,以達到錯開用電高峰和節(jié)約的目的,從而降低整個社會的能源消耗,以達到綠色環(huán)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