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數(shù)據(jù)不會說謊”?2011年公務員考試,山西長治面試、筆試成績雙雙第一的宋江明,其體檢結(jié)論卻被篡改為“不合格”。冤情昭昭,媒體先介入,法律隨后介入,此舞弊案已于近日宣判,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因徇私舞弊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其他相關人也都領到了相應的刑罰,其中原檢驗師楊文芳的話令人深思:是領導要求這樣做的,如果知道要追究刑事責任,“我是絕對不會改的”。
本來,楊文芳并不是兩次體檢的檢驗師,但“韓主任(韓玉梅)要求這么做”,她的職業(yè)自律沒能敵住“領導的壓力”,屈服了。她所說的領導,長治醫(yī)學院附屬和平醫(yī)院健康體檢科主任韓玉梅,本來已在宋江明的體檢表格上寫下了“合格”二字,但她在趙波的壓力下,也屈服了。屈服于“領導的壓力”,未能堅持職業(yè)操守,讓許多事情頃刻變形。現(xiàn)在看來,這一筆改變了的,不僅僅是宋江明的命運,還有替補考生賈美玉的命運,趙波的命運,韓玉梅、楊文芳的命運……
好在,長治公考舞弊案入刑,讓公眾對從嚴治考多了一些以法治考的希冀,由此對管制住各種各樣的舞弊,多了更多期待。如果沒有這個結(jié)果,那這起事件影響到的,就不只是幾個人的命運,還會影響到公眾對社會公平的看法,影響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公信力。
試想一下,如果楊文芳當初有自己的操持,或者忌憚于法律的威嚴,沒有篡改這一筆,還會有這么多人命運的改變嗎?但楊文芳改了,沒有內(nèi)心的操持,又看不到外部的法律約束,她的內(nèi)心沒有頂?shù)米 邦I導壓力”的力量。
一個社會,每個人都應該遵守各種各樣的規(guī)則。崗位有大小,規(guī)則都是天。在正常工作中,領導對下屬有一定壓力,對工作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這個壓力,其實是促進下屬努力進取的動力。但是,如果“領導壓力”要超越規(guī)則甚至是法律,那就異化了。作為下屬,就要有頂?shù)米‘惢说摹邦I導壓力”的力量,規(guī)則才能不變形。說到底,守護規(guī)則的力量,是正義的力量、誠信的力量、責任的力量。
有時候,改變規(guī)則的還有一種“利益拉力”,權力和金錢往往相謀,“領導壓力”與“利益拉力”是孿生兄弟,在暗處的“利益拉力”越大,在明處的“領導壓力”就來得越猛。比如趙波,收了賈家10萬元的銀行卡后,就宋江明體檢合格的結(jié)論,對韓玉梅施壓時是如何地威勢熏天。又如韓玉梅,在順從領導的“旨意”之下是否有利益的期許不得而知,她在法庭一個勁地叫屈,其實她沒有明白一個道理,守住了規(guī)則,不僅會守住自己頭頂?shù)囊黄,也會守住他人頭頂?shù)囊黄臁R粋健康向上的社會,當樂見頂?shù)米‘惢摹邦I導壓力”的力量成長,因為保護這種力量,就是保護正義、保護公平,保護自己和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