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發(fā)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提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再次成為民眾熱議的話題。
不少網友反映,國家出臺的政策,要七八年后才基本落實,如何讓百姓信服?有的網友說,如此長的時間跨度,還是“基本落實”,多少人都退休了,如何享受到福利?他們期盼,關系到民眾利益的事,要言必信、行必果。
實際上,早在2008年《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就開始施行。5年過去了,職工帶薪休假難的問題仍未得到顯著改善,而落實難是被提及最多的原因:勞資雙方地位懸殊、工會支持不足、制度執(zhí)行乏力和監(jiān)督不力……
當然,制度的落實遇到困難在所難免。然而,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施行五年后,將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基本落實”列為7年后的發(fā)展目標,再次折射出制度落實不力的事實。
不抓落實,再美好的藍圖也不過是蓬萊仙境、空中樓閣。為民辦實事重在辦事,成于務實。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實,有關部門不能停留在會議開過了、文件發(fā)過了、嘴上講過了的階段,應進一步深化、細化,有了“時間表”,再拿出“路線圖”,回應公眾的關切。
同時,在落實的步驟上要“韌”,在落實的舉措上要“實”。相關部門應盡快對誰來落實、怎么落實,誰來監(jiān)督、怎么監(jiān)督等問題,以及如何完善現有制度等方面,對照時間表,拿出具體方案,建立完善相關責任落實長效機制,讓落實效果一年一年見效,別讓民眾在迷茫中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