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wǎng)帖稱,12日晚,通城縣廣電局副局長徐某醉酒后用假駕駛證駕駛車輛,被縣公安局巡邏大隊查處。徐副局長說:“我又沒軋死人,干嗎扣我?你們敢扣我,我馬上停掉你們公安局的網(wǎng)絡!彪S后他通知廣電局將公安局網(wǎng)絡停掉,還揚言要將處置的公安干警金某在通城廣電網(wǎng)絡公司(從廣播電視局分出來的)工作的女兒開除,性質相當惡劣。不少網(wǎng)友跟帖,指責徐某的囂張和霸道,希望相關部門公正處理。通城縣廣播電視局負責人楊偉民介紹,48歲的徐某在廣播電視系統(tǒng)工作20多年,擔任副局長十余年。(3月22日《京華時報》)
醉酒駕車并使用假駕駛證,受到交警處罰,悍然停掉公安局的網(wǎng)絡,并以開除在其單位工作的交警女兒相要挾,即便算上借酒撒瘋這個托詞,這位在副局長位子上呆了十余年的徐局之囂張也著實讓人吃驚。不過稍一冷靜,便會覺得這樣的囂張亦在情理之中。前些時網(wǎng)貼爆料稱蘇北某市轄區(qū)的原廣電局局長離任后放言,只要一個電話便能讓電視臺關門一個月,網(wǎng)友追問:“電視臺是國家的新聞單位,是黨和政府的喉舌,難道是你想停就停?”然而,公權私用大膽妄為之類的事情,在我們的生活中不是司空見慣嗎?所以切不可將官員的“豪言壯語”當做腦子進水,一時信口開河,其中體現(xiàn)出的是權力觀念的嚴重錯位和基層權力結構的失衡。
在中國,封建政體長達兩千多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從來都只停留在律條之上,至今不少官員從內心到言行媚上欺下,只知逢迎上意,全不把下級放在眼中,更別說市井小民平頭百姓。他們規(guī)則觀念淡薄,法律意識薄弱,在他們看來只有軋死人才值得一提,醉駕等情形根本不應受到處罰,各種條條框框都是給老百姓制定的,同他們沒什么相干。在單位內則或一手遮天獨斷專行,或拉幫結派沆瀣一氣,這些人根本不能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權力來源于人民,“公務員”在當今中國成了身份體面、收入穩(wěn)定、保障優(yōu)厚的代名詞,其受雇服務于民眾的本意早已飄到了東洋大海,而“公仆”二字則更是多停留在會議文件里,絕少體現(xiàn)到實際生活中。
以上是從思想層面上分析。但,即使思想不端正、態(tài)度有問題,如果有著良好的權力運行機制作為保障,一些官員也實在囂張不到哪里。比如同級人大可以將問題官員罷免,再如政協(xié)有權提出質詢,紀檢委、公檢法都應該是官員的緊箍咒,媒體和來自民間的眾目睽睽更足以令官員們如履薄冰,這些本來也已寫入了各種法律條文當中。而遺憾的是正如有人總結:上級監(jiān)督太遠,下級監(jiān)督太險,同級監(jiān)督太難,紀委監(jiān)督太軟,組織監(jiān)督太短,法律監(jiān)督太晚。在這樣的現(xiàn)實困境下,一些官員自然目空一切為所欲為,他們抱著“有權不使,過期作廢”的想法氣焰熏天也就不足為奇了。公安局的通訊暢通事關一個縣的政府和公眾安全,區(qū)區(qū)一個廣電局副局長就可以將其停掉,這種權力不受制約的危險程度可想而知,至于其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的去與留,那就更是不在話下了。
早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總理就指出:遵守憲法和法律是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則。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完善行政監(jiān)督,建設法治政府,努力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而在今年人大閉幕后的記者會上,總理更是提及要進行黨和國家領導體制改革的問題,決策高層的清醒認識由此可見。改革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但在已形成的共識指導下,必須讓每一個公職人員走出扭曲的權力觀念,并加強人大、政協(xié)的罷黜質詢職能,而且還要允許和充分保障媒體及民間更加通暢地發(fā)出質疑的聲音,我想這是未來中國改革與頂層設計同樣重要的底層改造。讓各級政府、人大政協(xié)和公眾間的權力關系更加平衡,對權力運行形成有效的監(jiān)督制約才不是一句空話,擁有廣泛民眾參與的良好基層權力結構則更加有助于各項制度安排的貫徹落實,唯有如此,令總理痛心的所謂“政策不出中南海”才會成為過去時。[作者:左小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