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指出,鼓勵有序設立周末直銷菜市場、早晚市等臨時攤點(《新京報》10月9日)。
“鼓勵有序設立周末直銷菜市場、早晚市等臨時攤點”的信息引起了輿論的關注,其中既有民生方面的原因,在筆者看來,更有糾偏的價值在內(nèi)。
長期以來,“臨時攤點”通常被一些管理者定位于有損城市形象、有傷城市容貌的位置上,對之采取的方式是“除之而后快”,在城市形象的大帽子下,根本沒有考量到與其相關的民生問題,在引起公眾詬病的同時,也陷入了城市的治理陷阱之中,甚至引發(fā)了劇烈的“貓鼠沖突”。
就筆者的看法,鼓勵早晚市等臨時攤點的舉措是對流動攤販正當性與合法性的認可,是站在更高層面理解城市形象和民生關系的理念展示。據(jù)香港食物環(huán)境衛(wèi)生署署長卓永興介紹,“在香港,我們很多時候把小販看作一種人文風景,對有技術的街頭工匠進行保育”,“增加人力資源禁絕無牌小販,在我看來是不實際的,而目前香港小販管理的狀態(tài),應該是適合當前社會的。”相比之下,鼓勵早晚市等臨時攤點在承認小攤販正當性的同時,也給了“臨時攤點”成為社會人文風景的一個契機。
事實上,我國曾有建設部高官明確指出,“小商小販也是城市多樣性的組成部分,城市對他們的態(tài)度應該更加寬容,在周末等合適的時間甚至可以放開管制。我們的城市應該寬容,應該讓他們有合理的分布,給予更多的引導。小商小販的分布反而能體現(xiàn)出一個城市的活力!边M一步說,之所以認為鼓勵早晚市等臨時攤點具有糾偏價值,在于這在尊重民生的同時,讓我們看到了一個社會的人文關懷,看到了一個社會可能給小販們的出路和希望。隱藏其后的深層次反思是:在小販面前放下身段還是目中無人?如果我們把小販當成社會的一分子,就應放下身段,而不是目中無人,無視這些弱勢群體的逼仄生存空間,相反應承認他們存在的權利和價值。惟有如此,才不至于把小販們當成社會的異己分子,而是把小販當成社會的一分子。
毋庸諱言,販夫走卒,古來有之。即使像紐約、華盛頓、東京、倫敦這樣的發(fā)達城市,街頭小攤販也是一種常見現(xiàn)象。在城市攤販日益增多的今天,治理的難度越來越大,如果簡單地采用暴力的方式進行治理并非理性,更何況,攤販與普通市民實際上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要不然何以有網(wǎng)友在跟帖中評價說:懷念有小攤販的日子呢!
城市最根本的內(nèi)涵是城市要符合人性化生存與發(fā)展,具有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在以城市為載體的空間范圍內(nèi),人文精神又集中體現(xiàn)為城市精神。資本的涌入、GDP的增加可以造就城市一時的發(fā)展,但難以形成城市持續(xù)發(fā)展的源泉,更難以形成城市的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就筆者的看法,城市管理制度和小攤販之間的普遍沖突、尖銳對立,早已背離了和諧社會建設之道。注重行政謙抑,落實柔性管理已經(jīng)是當務之急,而鼓勵早晚市等臨時攤點的舉措就是鮮明的體現(xiàn)。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并非所有的管理行為都要采取強制的方式,在城市治理中,不應僅僅有博弈,更要有合作。
讓我們共同期待“臨時攤點”成為社會的一道人文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