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去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后,中國經濟增速逐步放緩,受到外部出口需求減少和內部通脹壓力的影響,實體經濟經營出現困難。而與此相反的是,銀行業(yè)卻獨善其身,去年利潤出現了大幅增長,其暴利甚至高過了傳統壟斷行業(yè)如石油及煙草業(yè)。一銀行行長甚至感嘆:“銀行利潤太高了,都不好意思公布!(2月1日《人民日報》)
利潤乃企業(yè)營業(yè)生存之合理追求,利潤固有高低之分,但我們顯然不能停留于對經營管理層面的觀察,而尤須探究的問題是銀行與其關系人是否處于平等互利的地位,抑或是一方絕對穩(wěn)賺、一方絕對損失的“零和”關系,這樣才能展開對高利潤幅度的倫理性批判。
第一個觀察層面是作為存款人的普通百姓,當其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把辛苦掙來的小額存款交給銀行后,銀行是否本著誠信原則,力保這無數筆小額存款的利息,能抵消通貨膨脹帶來的貶值。在以儲蓄作為生活保障的傳統習慣下,交存于銀行的生活保障款不能保值,無異于銀行對百姓的財產掠奪。2011年我國銀行業(yè)一年期存款利率為3.5%,但是世行預計2011年全年通貨膨脹率為4.5%,也就是說,百姓存款價值不但沒有增長,反而損失了1%。從合同關系原則上看,銀行應預見到這種貶值,也具有可以防止或彌補貶值的能力,卻坐視百姓資產縮水。銀行以“負利率”方式獲得高利潤,即便“高”的幅度不大,也構成“暴利”。
第二個觀察點是作為借款人的中小企業(yè)及微型企業(yè)。國家經濟繁榮和就業(yè)率增長以及創(chuàng)新力競爭,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中小企業(yè)及微型企業(yè)。在現有金融環(huán)境下,國有銀行本身肩負著扶持中小企業(yè)及微型企業(yè)的道德義務,扶持他們等于扶持了民生。在全球經濟低迷的環(huán)境下,銀行應以優(yōu)惠和合理利率回應渴求資金的中小企業(yè)和靈活經營的微型企業(yè),但現實是他們要么貸不到款,要么只有接受比6.5%貸款利率還要高出許多的霸王條款。通過“高利貸”獲取高利潤,也一樣屬于“暴利”。
同處于這一層面的還有因出于置業(yè)、消費等原因而向銀行抵押借款的普通百姓。在保障民生的個人破產制度沒有到位的情況下,普通百姓一旦背負銀行借款,則面臨著一輩子為銀行打工的艱難生活,而銀行卻從來不必為壞賬擔心,這樣的安排顯然是不合理的。當銀行涉及濫發(fā)獎金或福利等事件時,必會引發(fā)社會不公的沖天怨氣。
還有一個層面就是銀行各種名目的收費。據報道這一部分收費在銀行“暴利”構成中占到20%左右。
銀行“暴利”,雖樂翻了銀行,卻不是百姓及經濟之福音。存款人、貸款人皆輸,唯銀行大賺,不僅不道德,也不可持續(xù)。若民生凋敝,經濟衰退,存貸環(huán)境惡化,資金鏈斷裂,銀行還能幸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