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縣原縣委書記邊飛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一案日前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處邊飛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邊飛在被查后懺悔,自己在縣委書記的位子上坐久了,感覺工作干得不錯,但一直沒有得到提拔,心態(tài)開始失衡,從第二任縣委書記開始,就只想著怎么多掙錢了。
干得好不好,自己說了不算;該不該升遷,自己說了更不算。邊飛沒能當上市領導,顯然有其內在的邏輯斷裂,他惱怒之下想著怎么斂財,足見他把從政當成了兩條路徑選擇,要么當大官,要么發(fā)大財。當不了大官,就得發(fā)大財。邊飛斂財確實驚人,據(jù)法庭認定,他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包括人民幣、外幣、黃金、房產等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920余萬元,另有價值人民幣4190余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其濫用職權還造成國家財產流失776萬余元。
一個縣官,涉腐逾億元,令人驚愕。沒當成大官,而是淪為大貪,邊飛的貪腐路值得解剖。
其實,現(xiàn)實中有不少奉行“不升官就貪腐”的官員。比如前不久媒體報道的南京市江寧區(qū)交通局原局長王平,落馬后也稱,他2006年調任江寧區(qū)環(huán)保局局長后,感覺“政治前途進一步發(fā)展的希望比較渺茫,就想在物質上得到彌補”,于是大膽接受他人賄賂。
有句打油詩說得好:“七品縣官還嫌小,又想朝中掛紫衣;一品當朝為宰相,想得山河奪帝基;心滿意足為天子,又想長生不老期……”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即便邊飛等人獲得了提拔,得到了重用,被安排了更重要的位置,他們也不會滿足,極有可能貪腐得更厲害。貪念不除,放在哪個地方都危險。
說到底,所謂的“沒升官就貪腐”,只是為自己腐化墮落找借口而已。對此,河北省紀檢系統(tǒng)一位官員說得很清楚:作為一名基層領導干部,邊飛不能正確調整心態(tài)擺正位置,沒有抑制住自己的私欲,把為己牟利凌駕于為民謀利之上。政績觀出現(xiàn)偏差,就不能堅守原有的理想和信仰,就會給自己找更多貪腐借口,以求心安理得。由此不難得出結論,這些貪官從不會徹底懺悔,反求諸己,而是習慣于找原因,甚至拿蒼白借口說事。
當官不能過度考慮個人得失,更不能沉浸于必須當大官發(fā)大財?shù)恼`區(qū)之中。習近平總書記說過,每一個領導干部都要拎著“烏紗帽”為民干事,而不能捂著“烏紗帽”為己做“官”。少一些“官”念,多一些清廉,當為官員所思所為。(秦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