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是建立警民良性互動關系的內在要求。警方從監(jiān)控視頻中去認定肇事車沒有“狂奔”,不但不是在回應社會關切,反倒疑似在給肇事者辯護。
6月20日下午,一起發(fā)生在南京秦淮區(qū)石楊路與友誼河路路口的車禍,短時間內引起全國范圍內的廣泛關注。根據當地媒體的描述:一輛寶馬轎車以“閃電”般的速度闖紅燈,在路口撞上了一輛正常左轉彎的馬自達轎車,導致后者后半車身粉碎,車上兩名年輕人當場身亡。
又是慘烈的車禍,還有新聞的數度反轉,以及網民對官方信息的高度懷疑,這些似曾相識的場景,具象成又一起震驚全國的交通肇事案。事發(fā)瞬間的視頻和現場照片在網絡上傳開后,“頂包”“毒駕”等各種傳言與猜測紛紛出現。6月21日,南京警方確認,被警方控制的王季進就是肇事者本人,其并未酒駕和毒駕。針對網傳“司機精神異!钡恼f法,警方表示正在核實。而對于事發(fā)時肇事車的車速這一關鍵信息,警方人士表示,仍需要進一步檢測才能得出結論。
警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是建立警民良性互動關系的內在要求。在眾聲喧嘩的網絡輿論場上,來自政府部門的權威信息,說比不說好,早說比晚說好,實話實說比弄虛作假好,有一說一比推諉塞責好。
南京警方在短短兩天內,兩次集中發(fā)布案件信息回應輿論質疑,這值得肯定。但在肯定之外也必須指出,一方面警方的信息披露還沒有完全打消公眾的懷疑;另一方面,警方的回應也有一些細節(jié)值得總結。
當然,公眾的合理懷疑其實并非都來自警方。比如,媒體披露此案信息曾有反轉,起初的報道多將車主許某列為肇事嫌疑人,后來又出現了“真正的肇事者”王某;起初的報道稱在肇事車內曾發(fā)現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后來“白色粉末”又成了“玉米粉”,毒駕被排除。對正在發(fā)生的新聞事件,記者的調查與警方的調查都有一個從求證到證實的過程。其間,排除之前的懷疑,根據新的證據材料發(fā)現新的“事實”都是很自然的。
由于寶馬肇事在輿論場上往往關聯(lián)著“貧富差距”“司法公正”等現實問題,因而常常變得敏感。這對警方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積極披露、連續(xù)披露、有效披露。民眾對于公正的渴求,不是一個結論就能輕易滿足的。所謂“有圖有真相”的網絡互信法則,對警方而言指的就是應有更多的證據材料和證明過程來佐證結論。
警方在信息披露上還必須恪守法定職權范圍。作為偵查機關,警方只有權在不違背偵查秘密的原則下,披露相關案件信息以滿足公眾知情權需求。比如,“肇事時寶馬車的車速需要進一步檢測才能得出結論”,這就是一條警務信息,表明肇事時車速正在檢測中。但“一路上,他的車速確實要比身邊車輛快一些,但并沒有出現狂奔的現象”這一說法,就不是警務信息,因為判斷肇事車是否“狂奔”有較強的主觀因素。警方從監(jiān)控視頻中去認定肇事車沒有“狂奔”,不但不是在回應社會關切,反倒疑似在給肇事者辯護。杭州“70碼事件”轟動一時,其爭議焦點“70碼”正是出自于當地警方的一次答記者問。殷鑒不遠,南京警方不可不察。(王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