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被揪出的好幾起“小官大貪”讓人目瞪口呆。據《楚天都市報》日前報道,曾任陜西省渭南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長的侯福才,6年內受賄2191.9萬余元,另有3384.3萬余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1月17日被判處死緩。早先有媒體報道,在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基金股,某股長只用幾年時間就向境外轉移了9850萬元并舉家移民海外;在國家級貧困縣云南省廣南縣,一個縣衛(wèi)生局的小干部竟然套取了近500萬元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資金……1月15日,廣州市政協(xié)發(fā)布通報,村官腐敗問題十分嚴重,據廣州市政法機關統(tǒng)計,由郊區(qū)發(fā)展而來的廣州市白云區(qū),近4年來已有101名村干部因貪污腐敗“落馬”,多數涉及征地拆遷、為“違建”充當“保護傘”。
小官大貪之所以特別刺痛公眾的神經,不外乎兩大原因。一在于它每每刷新“蛇吞象”的紀錄,簡直超出人們的想象力;二在于這些小官原本就多居于基層,與百姓接觸的時間多,其貪污受賄既為民眾所目睹,又直接損害民眾的切身利益,因而影響更壞。往往查出一個巨貪小官,當地百姓都額手稱慶,甚至放鞭炮歡樂一番,即是明證。
這兩大原因,按理是不大可能綁到一塊的。一方面眼睜睜看他腐敗,一方面斂財所得又遠遠超過人們的“預期”,從邏輯上說應有些自相矛盾。但這樣的邏輯悖論卻在現實中成立,而且屢見不鮮,這就迫使公眾不得不改變常識:原來碩鼠也是可以在眼皮底下長成的,而且可長到野豬那般大。
俗話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可雪亮為何沒在“小官大貪”身上起作用?這讓人想起《西游記》里的下層妖怪們,也是在百姓“雪亮”的眼光下作害,卻極少有人能奈其何。原因就在于百姓既無降魔之力,又無檢舉揭發(fā)之門。禱告玉帝吧,玉帝聽不見;向當地的土地廟告狀,土地神愿不愿見都是個問題,更別說受理了。就算他能傾聽民聲,見個小妖怪也要嚇破膽,因為捅一個就惹來一窩,弄不好大妖怪出得洞來,不死也得脫層皮。于是土地神們只能裝聾作啞,形同擺設。
小官之所以坐大為巨貪,也恰是這樣?此茣r刻處于“土地神”和百姓的監(jiān)督之中,實則無人去管,基層也沒人敢管,實則處于監(jiān)管的真空之中。就算有大力神出面偶爾打翻幾個小妖,也無法除掉其關系網,一轉身這張網又貪風依舊。即使孫大圣現身,金箍棒橫掃千軍,“蒼蠅”跟“老虎”一起打,將關系網一鍋端搗毀了,“老虎”也往往未能斃命,說不定是哪個神仙的坐騎或寵物下凡變的,大不了受一番呵斥,就被領回去了。如此柔軟的懲罰,如何能以儆效尤、防患未然?如此漏洞百出的監(jiān)管,又如何能使小妖不坐大為呼風喚雨的土皇帝?
要防小官變大貪,歸根到底就是要讓群眾的眼光不僅雪亮,還要雪亮得有用。一是“土地廟”要有高級別的大力神坐鎮(zhèn)或巡查,見貪就打,勿使其占山成氣候;二是如力不能敵,要有暢通無阻的上報機制,形成上層聯(lián)動;三是對于這些“蒼蠅”背后的“老虎”,必須不留情面,殺一儆百搗毀一窩比單打幾個“小官大貪”更管用;而最主要的,“老虎”本就該被嚴加管束,下了凡卻變妖怪,“神仙”本身也應擔責,如此方能增強其監(jiān)管的壓力和動力。(袁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