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百姓可欺”,就是為政者應以公民為本,敬畏民意,而不能悖逆民心。而“自己也是百姓”,則是告誡官員要秉持公民心態(tài),而不能角色錯位,動輒凌駕于民眾之上。
11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菏澤召開座談會,在會上,他給市、縣委書記們念了一副對聯(lián):“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飯,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寥寥數(shù)語,擲地有聲,習近平援引后,也激起輿論共振。若溯源探本,這副對聯(lián),是出自清代內(nèi)鄉(xiāng)知縣高以勇之手,意在自警。數(shù)百年來,廣為傳頌。而今,習近平援引該對聯(lián),以古鑒今,細究起來,意味深長。
“莫以百姓可欺”,尤堪尋味。此處的欺,既可指欺騙,也可指欺負。究其題中之義,就是告誡官員須恪守本分、履薄臨深、不可逾矩。它內(nèi)蘊的施政理念,切換成現(xiàn)代政治語言,就是為政者應具備起碼的價值認知——以民為本,敬畏民意,而不能悖逆民心。
毋庸置疑,“莫以百姓可欺”揭示的官民關系、施政倫理,跟“公民本位”的現(xiàn)代政治觀紋路相通。而“自己也是百姓”,則是厘清官員的角色屬性:官員要秉持公民心態(tài),而不能角色錯位,動輒凌駕于民眾之上。
應看到,“莫以百姓可欺”,不乏現(xiàn)實針對性。揆諸現(xiàn)實,不少“欺民”之舉,正制造著官民間的斷裂,衍生出對立情緒。而在轉(zhuǎn)型期語境下,“欺民”也成了矛盾多發(fā)的重要肇因,成了構(gòu)筑官民互信生態(tài)的掣肘因素。
在眼下,欺騙百姓,儼然已成某些官員信奉的“馭民術”。比如說,在一些地方,發(fā)生了安全事故后,涉事官員不是正視過失、回應質(zhì)疑,而是回避責任,甚至將喪事辦成喜事。這架空了百姓知情權,也企圖蒙蔽民意。
欺騙百姓,說到底是對民智的低估。遺憾的是,在網(wǎng)絡時代,有些官員仍執(zhí)迷于玩“戲弄民意”的把戲。部分官員臺上高調(diào)倡廉,臺下暗地收錢;口口聲聲要節(jié)儉,可私下卻興奢靡之風……到頭來,它割斷官民信任鏈條,也造成公信力流失。
而欺負百姓的亂象,亦是叢生。在當下,在征地強拆、環(huán)境治理、行政執(zhí)法等領域,群體性事件頻發(fā),很大程度上,就跟一些官員藐視法治、欺負民眾有關。他們在公共治理中,不是與民眾對等溝通、良性互動,而是搞一言堂、“言塞湖”,抱持著強勢姿態(tài),結(jié)果事件越鬧越大。
欺負百姓,是對“權為民用”常識的背離,也造成官尊民卑的畸形政治序列。當一些官員的既得利益者身份,總以侵蝕權利空間為獲取的代價,它勢必會引起民怨,成為矛盾引線。
可悲的是,有些官員習慣性地“自居”民眾之上,有些時候欺騙、欺負百姓已經(jīng)成了集體無意識!澳园傩湛善邸庇卸嗌俜至,對當下的政風而言究竟有多重,為政者確實需要好好掂量。而不忘權力來源,關鍵在于官員要清醒意識到“自己也是百姓”,首先是公民,然后才是官員,在有限任期內(nèi)只是權力的代行者,而不是權力的所有者。明乎此,才能在權力謙抑中,保障公民權益,接受民眾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