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意思,28日這天,當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區(qū)分局副局長崔華指使警察在殯儀館抓捕扣留四位記者后,迫于眾多記者的抗議和輿論壓力,不得已放人后出來抱歉:“我以我個人的名義,向在這次事件中受委屈的記者表示歉意!彼f,發(fā)生這次不愉快事件,誰都不愿意看見,“我刑警出身,是個粗人,希望文化素質(zhì)較高的記者們能夠理解!保8月29日《新京報》)
老崔真是粗人嗎?甭管誰相信,反正我堅決不信。憑什么?就憑其道歉時刻意表明“以個人名義”這點即知。老崔干嘛要強調(diào)這點,而不說“我代表組織向大家抱歉”,此中大有深意。
顯然,此番抓捕扣留記者絕不是老崔一個人的主意,他只不過是一個忠實執(zhí)行者,執(zhí)行的是伊春市宣傳部及剛剛成立的空難調(diào)查小組的指令(伊春市宣傳部部長華景偉自己透露,不許記者到殯儀館采訪是空難調(diào)查小組做出的規(guī)定),正因為手握尚方寶劍,老崔在下令扣留記者時才表現(xiàn)得那么強勢,警察在抓捕記者時才敢于像抓逃犯或小偷那樣,施展擒拿術,將記者反扣雙臂,按著脖子塞進警車。其中一個抓記者的警察還一邊罵:“瞪呵的,滾犢子!”
凡此種種,說明一點:此番抓捕記者是一次體現(xiàn)了組織意圖的集體行動,而不是老崔局長臨時起意,因性格缺陷導致的偶然事件。從29日《第一財經(jīng)周刊》披露的相關消息可知,此前當?shù)匦麄鞑块T及公安系統(tǒng)已經(jīng)對蜂擁而至的媒體記者深感不快,并設置種種障礙阻止記者采訪報道。報道還披露了這樣一個細節(jié):8月27日,在伊春林都機場,曾發(fā)生了參與事故調(diào)查的有關部門人員腳踢記者凳子,引發(fā)部分記者聚集抗議。由此可見,發(fā)生在殯儀館前的抓捕記者事件是當?shù)匦麄鞑块T和警方對媒體記者不滿情緒的一次總爆發(fā)。
按理說,事發(fā)后,應該由宣傳部門和公安局出面道歉(雖然華部長出面道歉了,不妨算作組織出面,但他說這是誤會,可見沒有誠意,算不得數(shù)),哪輪得到老崔以個人名義道歉。我暫不能肯定,老崔這么說是否也是組織的授意和安排,但至少可以肯定,老崔這樣說表面上是在攬過,實質(zhì)是在替組織和有關領導打掩護,輕輕地一句“我以我個人名義”就將組織和領導在此次抓捕記者事件中應負的責任消解了。上級領導一定會對老崔的高風亮節(jié)大家贊許的。高啊,老崔!
豈止如此。老崔之鬼靈精還表現(xiàn)在,他自認粗人等于將此次違法行為歸咎為個人的性格缺陷,巧妙地規(guī)避了這是一次職務行為的事實。其妙處在于,這樣一來,就可以將這些年來公眾和輿論對由一次次警察抓記者積聚起來的怒火和批判矛頭轉(zhuǎn)移到其個人頭上,不致因此次性質(zhì)更加嚴重惡劣的抓記者事件給當?shù)匦麄骱凸膊块T臉上抹黑,遭來輿論的炮轟。老崔此種勇于自我擔責、自我犧牲的精神不是很高尚、很令人欽佩嗎?
老崔精明著呢!他寧愿得罪媒體和記者,也要死保組織和領導。我們千萬不要上他的當,天真地以為他真是個粗人,以為這只是一次由某位性格缺陷的公安干部偶然間犯下的錯誤,因而放過了真正的幕后決策者,并且放棄對我國老是發(fā)生警察抓記者事件的深層次反思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