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大陸事務主管部門4日表示,將修法讓赴臺大陸學生的身份由“停留”改為“居留”。修法后,大陸學生納保將更具合法性。
臺“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勛4日在例行記者會回應提問時表示,針對大陸學生赴臺,“陸委會”這次修改“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22條第3項,將大陸學生在臺期間“停留”改為“居留”。
依照現(xiàn)行法規(guī),加入健保須有“居留”身分。“陸委會”這次修改“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22條,將大陸學生在臺念書期間視為“居留”身分,使大陸學生納保具合法性。
劉德勛說,大陸學生赴臺改為“居留”后,不會有身分連結問題,“就是就學居留,學業(yè)完成就回去”。
新任“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任初即表示,要將大陸學生納保列入優(yōu)先推動政策,包括修改現(xiàn)有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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