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歸來,劉女士委托物流公司將4件行李運回老家,沒想到只有3件“如約抵達”,最值錢的那件行李“不翼而飛”。物流公司稱,只能賠償一百元。而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這家名為“北京世紀(jì)龍信貨運公司”的所謂物流公司,其在網(wǎng)站上公布的工商注冊號并不存在。豐臺南苑工商所證實,該公司為非法經(jīng)營。
托運萬元行李不翼而飛
劉女士從國外歸來,因為行李比較多,事先從網(wǎng)上找到了一家物流公司,雙方約定由物流公司將4件行李運回陜西省黃龍縣。2011年12月9日下午,劉女士抵達首都機場,給物流公司打電話,對方派來一位司機,并帶來了一份“合同”。
“一共4件行李,兩個拉桿箱,兩個紙盒箱,填單子的時候,他們說不用寫那么詳細,只注明4件行李就行!眲⑴炕貞浾f,物流公司一位霍姓負責(zé)人通過電話告訴她如何填寫單子,并表示三天后,貨即可送到。
然而,物流公司的承諾并沒有兌現(xiàn)。直到去年12月22日,3件行李被送到約定地點,一個黑色拉桿箱“不翼而飛”!澳莻拉桿箱是最貴重的,幫朋友們帶的很多化妝品都在里面,價值約有一萬元!眲⑴空f。
劉女士隨后找到物流公司討說法,但溝通未果,“他們態(tài)度很惡劣,說丟了就是丟了,只能賠償一百元,如果不愿意,愛去哪兒告去哪兒告!”
劉女士說,當(dāng)初自己匆忙在機場填寫的所謂“合同”,如今才發(fā)現(xiàn)并沒有加蓋公章,而“合同”中還規(guī)定稱“如有丟失,按每公斤5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