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海市物價局、市交港局通知,自4月1日零時起,上海浦東機場、虹橋機場、虹橋綜合交通樞紐停車場(庫)機動車連續(xù)停放停車計費標準將作調整。
調整后,機動車連續(xù)停放計費時間,將由現(xiàn)行超過12小時至24小時之內的按12小時計費,調整為超過8小時至24小時之內按8小時計費。連續(xù)停放超過24小時后,超過部分按上述辦法重新計費。
未超過8小時的計費標準不變。即浦東機場、虹橋綜合交通樞紐停車庫的停車收費標準為首2小時內為10元/小時,超2小時后為5元/小時;虹橋機場T1航站樓停車場的停車收費標準為首1小時內為7元/小時,超1小時后為5元/小時。
執(zhí)行新標準后,機動車連續(xù)停車計費標準有所下降。如機動車在浦東機場、虹橋綜合交通樞紐停車庫連續(xù)停放24小時,原需繳費70元,按新標準只需繳費50元;在虹橋機場T1航站樓停車場連續(xù)停放24小時,原需繳費62元,按新標準只需繳費42元,均降低了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