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會議決定,該草案經(jīng)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多位專家預測,修改后的個稅起征點可望從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且現(xiàn)行的九級稅率也可能作出相應調整,減少稅率檔次擴大級差,從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負。
中低收入群體將受益
個稅起征點提高后,更多中低收入群體將被納入免稅范圍,有利于為中低收入者降低稅負。溫家寶總理日前與網(wǎng)友在線交流時指出:“這條措施出來以后,會使整個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受益,無論是工人還是干部,我以為是最直接也是最簡便的方法。這是政府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
財政部官員曾表示,目前65%的個人所得稅來自工薪階層,與大多數(shù)國家的所得稅稅源結構有差別!皞稅的起征點,首先要考慮百姓的基本收入和生活支出。稅收不能以犧牲老百姓基本的生活水平和基本的生活保障為代價!敝袊嗣翊髮W公共財政研究所副所長代鵬表示,從目前經(jīng)濟水平來看,原來的2000元起征點顯得過低了一些。
全國政協(xié)委員黃海說,我國多年來稅收收入增速高于GDP的增長,也高于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長速度,特別是當前,收入分配改革進入“深水區(qū)”,對個人收入起調節(jié)作用的個稅改革也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迫切。
個稅起征點提高后,是否會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曾提出提高個稅起征點建議的律師董正偉表示,提高個稅起征點并不意味著國家財稅收入必然減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轉化為社會消費,在商品和服務交易中轉化為新的稅收。
“稅率級次”調整原因何在
除了提高個稅起征點,減少稅率級次的呼聲也日漸高漲。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我國個稅實行的是9級累進稅率,稅率從5%—45%,而國際上多為4—5級稅率。在累進稅制下,政府一般會加上許多扣除、減免等優(yōu)惠條款,從而使富有者相對地少納稅,難以實現(xiàn)縱向公平;同時,面對繁雜的附則,有些納稅人可以通過納稅籌劃等活動來避稅,極易造成橫向不公平。
在劉尚?磥,累進稅率所帶來的事實上的不公平,極大地制約了其收入再分配功能的發(fā)揮,也與累進稅制設計的初衷相違背。
中國社科院財貿(mào)所研究員、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也認為,最高稅率的設定目前存在爭議,很有可能會下調。此次個稅改革調減級次后,可能只保留5-6級稅率,而相應的級距擴大后,可使中低收入者復合到最低的一、二級稅率之上!氨热绗F(xiàn)在的稅級劃分是,在起征點2000元之上,‘超過500元至2000元’稅率10%;‘超過2000元至5000元’稅率15%,這樣的稅率對中低收入可能會有影響?梢园褍烧咧g納稅距離擴大些,直接將變成超過500元至4000元或者5000元定為一級!薄
如何完善稅制與征管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個人所得稅改革不應僅停留在工薪所得費用減除標準的上調上,而應在綜合改革上邁出實質性步伐。建議按工資收入與其他收入綜合征稅,使高收入者多繳稅,同時加入家庭贍養(yǎng)系數(shù)。
有觀點指出,不管是提高個稅起征點還是調整薪金所得的稅率結構,都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社會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現(xiàn)狀。個稅改革更重要的是稅收征管體制改革。
我國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分類制,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等。國家對不同項目采用不同的計征辦法,稅率也不同。
中國社科院財貿(mào)所所長高培勇認為,收入差距是綜合的,不是單一項目的差距。因此,僅單一地提高個稅起征點,不能發(fā)揮個稅調節(jié)貧富差距的作用。
天津財經(jīng)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也認為,由于各地生活成本不一樣,應該允許不同地區(qū)的起征點有所差別,不能搞全國一刀切。此外,在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扣除額應適當考慮家庭的教育、醫(yī)療、養(yǎng)老等生活成本支出。
“若能以加強個稅的征收管理為契機,謀劃一場稅收征管上的革命性變化,并由此破解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重重障礙,從而實現(xiàn)稅制與征管的‘雙管齊下’,那么,我們在當前的行動中所收獲的,將是事半功倍之效!备吲嘤抡f。(記者 羅蘭 梁杰 葉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