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25日指出,在金融危機爆發(fā)五年之后,全球金融體系狀況仍然不好,尚未形成更安全的金融架構,全球政策制定者和監(jiān)管者需要應對一些金融機構“太大而不能倒閉”等改革挑戰(zhàn)。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當天公布的《全球金融穩(wěn)定報告》的分析章節(jié)中指出,各國開展的各類金融改革的方向正確,目標是提高市場和機構的透明度,并降低其復雜性和杠桿水平,但全球監(jiān)管機構和私人部門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報告指出,到目前為止,多數改革是在銀行部門實施的,但從很多方面看,金融體系依然脆弱、過于復雜,業(yè)務活動過分集中于大型機構,復雜金融產品正在以新的形式繼續(xù)出現(xiàn)。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建議,需要認真考慮如何鼓勵在金融體系內采用更簡單的產品和更簡單的組織結構。
報告認為,銀行可能會以各種方式對改革帶來的新成本作出調整,其中有些方式可能不是監(jiān)管者所期望的,市場已經在開發(fā)一些創(chuàng)新型產品,來規(guī)避某些新的監(jiān)管規(guī)定,新的銀行業(yè)標準可能促使某些活動轉移到不適用這些標準的非銀行金融部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貨幣與資本市場部助理主任勞拉·康德斯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說:“我們尚未看到改革的成效,改革的落實有很長的時滯,危機還在繼續(xù)!
報告還指出,銀行的資本與資產的比率越高,就越會對經濟產生較好的結果,許多新興市場經濟體在危機前就擁有大量資本緩沖,因此和許多發(fā)達經濟體相比,他們的銀行體系更好地抵御了金融危機;然而,如果超過一定的程度,大量資本也許反而開始成為經濟增長的拖累。
該報告主要作者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高級經濟學家孫濤告訴新華社記者,沒有一種金融結構適合于所有國家,即便是某個時期適合一個國家的金融結構可能在另一個時期已不再適應,上世紀80年代的日本主辦銀行制度和2000年前后美國的資本市場雖然都曾經紅極一時且促進了經濟增長,但最終都引致經濟停滯和金融危機。
孫濤認為,無論一國采取何種金融結構,最重要的是建立充足、高質量的資本和流動性緩沖,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在內的金融機構實施有效的金融監(jiān)管,減少“太大而不能倒閉”帶來的道德風險和政府救助成本。
《全球金融穩(wěn)定報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旗艦報告之一,當天發(fā)布的該報告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分析章節(jié),前兩章將于10月10日在日本東京發(fā)布。今年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年會將于下月在日本東京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