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江岸工商局12315不完全統(tǒng)計,去年,有關銀行卡的消費糾紛,高達15起,投訴原因均為:消費者的知情權未得到充分保障。
沒輸信用卡密碼
竟然訂票成功
日前,陳女士在網(wǎng)站訂機票,按要求填了身份證號、信用卡號和有效期,以及信用卡背面的“后三位驗證碼”,并沒輸入自己設置的信用卡密碼,訂票竟成功。
陳女士認為,如果是這樣,任何人,只要記住信用卡、身份證和“后三碼”這三組數(shù)字,就能完成劃賬,根本不用身份證和信用卡。而自己設的密碼完全沒有用。這讓她感到非常害怕。
于是,陳女士就打12315投訴,要求銀行將自己的卡,設置成必須用密碼才能用的信用卡。但工商人員調(diào)查后得知,這種通用的“無卡支付”方式,不需要密碼就可交易,主要是方便交易雙方。
一張新卡放了一年
被收2000元年費
為幫朋友完成辦卡業(yè)績,前年8月,劉先生在江岸某銀行辦了一張貸記卡,隨后,銀行人員說已給他激活了卡;該卡每年消費達20萬可免全部手續(xù)費;如果不用則不收費。
去年9月,他突然接到銀行的欠費通知,要求他交2000元的年費,劉先生因擔心信用受損,只好交了。
面對江岸工商人員的調(diào)查,銀行人員說,激活就是開通,相關收費情況,已在銀行“卡申請”單背面寫得很清楚,而且持卡人已經(jīng)簽字認可。
可工商人員看到,一張約A4紙大小的“申請單”背面,各種約定十分詳細,密密麻麻一整張紙。劉先生說,他辦卡時從進銀行,到辦完卡,前后不到1小時。在這么短的時間,根本不可能全部看完這么長的合同,更別說理解合同的內(nèi)容。
江岸工商人員認為,銀行服務存在一定缺陷,未能對持卡人充分說明關鍵事項,導致持卡人對收費標準存在誤解,未能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現(xiàn)已建議銀行,退還劉先生的辦卡年費。
特別提醒:去年6月,鄭州有3名犯罪嫌疑人,在手中沒信用卡,也不知道密碼的情況下,租來POS機,瘋狂刷卡套現(xiàn)20萬。原因就是嫌疑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得了顧客的身份證號、信用卡號、有效期和“后三碼”。
為此特提醒市民,信用卡背面的“后三碼”,號稱 “第二密碼”,國外銀行都十分重視“后三碼”的保密宣傳工作,要求顧客一定保存好信用卡和身份證,以防有人盜刷。
顧客一旦發(fā)覺信用卡信息泄露,要盡快掛失,并重設“后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