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在廣東】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臺灣調解員機制在廣州建立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15日廣州訊 8月7日,廣東省廣州市臺辦與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市臺灣同胞聯(lián)誼會在廣州中院舉行建立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臺灣調解員機制的簽約儀式。會上,各方共同簽署了《關于建立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臺灣調解員機制的合作備忘錄》以及《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臺灣調解員機制工作規(guī)程》,這標志著廣州市涉臺民商事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又邁出新的一步,為推進穗臺經(jīng)濟社會融合發(fā)展,建立健全涉臺民商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有效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促進兩岸關系健康和平發(fā)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廣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向金華,市臺辦副主任鄺偉斐,市臺聯(lián)會長葉耀華,市臺協(xié)會長王慶祥及廣州市首批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臺灣調解員參加了簽署儀式。
鄺偉斐指出,今年2月,國臺辦、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29個部門出臺《關于促進兩岸經(jīng)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及臺胞措施”),充分體現(xiàn)了習近平總書記對臺工作重要思想和“兩岸一家親”的理念;7月以來,“廣東48條惠及臺胞措施”和“廣州60條惠及臺胞措施”分別發(fā)布,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廣州學習、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生活提供與廣州居民同等待遇。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臺灣調解員機制的建立是臺胞參與涉臺法律糾紛服務的有益嘗試,是對兩岸同胞維護合法權益需求的積極回應,也是各方主動落實“31條惠及臺胞措施”的重要舉措,必將更好凝聚臺商臺胞力量,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希望20位特邀臺灣調解員不辱使命,認真工作,為推動穗臺交流與合作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向金華表示,市臺辦與廣州中院、市臺聯(lián)共建涉臺民商事糾紛特邀臺灣調解員機制,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的有力措施。這既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兩岸經(jīng)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也是對兩岸民眾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的積極回應,能大力提升兩岸同胞在共建共享發(fā)展中的滿意度與獲得感,有效維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增進臺胞福祉。
特邀臺灣調解員則紛紛表示,將充分運用臺胞優(yōu)勢,努力化解臺商臺胞在廣州生活上、工作上、經(jīng)營上等所遇到的法律問題和糾紛,促進廣州社會的和諧發(fā)展,幫助更多的臺胞了解大陸法律,更快更好地融入廣州。
下一步,市臺辦將與廣州中院、市臺聯(lián)共建臺灣調解員培訓機制,以舉辦培訓班、研討交流、庭審觀摩等方式對臺灣調解員進行定期的專項培訓,不斷豐富、提高他們掌握相關法律政策的水平和調解能力。 (中國臺灣網(wǎng)、廣州市臺辦經(jīng)濟工作處聯(lián)合報道)